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粮食经营企业(户)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
为摸清我县流通环节粮食经营企业(户)底数及经营情况,加强粮食流通环节日常监管,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粮食经营企业(户)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迅速对本辖区所有粮食经营企业(包括商场超市、商店、食杂店等)进行摸底排查并建立登记台账。
二、各市场监管所要彻底排查粮食经营户的索证索票情况,检验报告是否齐全,检测是否包含重金属检测项目,是否按要求贮存,散装裸露成品粮三防设备是否正常使用等。加强对粮食经营企业(户)的追溯管理,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对来源不明的粮食依法进行查处。督促粮油经营户切实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记录等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和质量关。积极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依托“放心超市”“放心消费单位”创建活动,号召企业进行质量承诺,进一步引导和监督经营者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通过整顿规范粮食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防止过期及假冒伪劣、有毒有害粮食流入市场,保障粮食质量安全。局流通科要摸清全县粮食经营基本情况,并详细建立全县粮食经营企业(户)台账。
三、请各市场监管所于2023年9月3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局食品流通科。
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