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2期)
近期,我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酒类、糕点等15类161批次食品进行监督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4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91批次,不合格3批次;普通食品70批次,不合格4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略阳县南北调味品行销售的干生姜,二氧化硫残留量,g/kg的残留量检出值为0.748 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单项判定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二)略阳县小玲干杂店销售的瓜子仁,酸价(以脂肪计)(KOH),mg/g的残留量检出值为3.9 mg/g,标准规定≤3 mg/g,单项判定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三)略阳县张平兰调味品店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g/kg的残留量检出值为0.387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单项判定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四)略阳县汉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韭菜,毒死蜱 ,mg/kg的残留量检出值为0.046mg/kg,标准规定0.02mg/kg,单项判定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五)略阳县符建生干杂店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g/kg的残留量检出值为0.640 g/kg,单项判定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六)铁路综合市场刘翠凤销售的青椒,啶虫脒 ,mg/kg的残留量检出值为0.357 mg/kg,标准规定≤0.2mg/kg,单项判定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七)略阳县孙定明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mg/kg的残留量检出值为0.0540mg/kg,标准规定≤0.05 mg/kg;噻虫嗪,mg/kg的残留量检出值为0.045 mg/kg,标准规定≤0.02 mg/kg。判定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