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27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统筹协调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拟定全县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并指导实施。
(二)拟定全县农业农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公共服务、文化、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协调抓好产业扶贫相关工作;承担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县农业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销售、流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协调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水产、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负责地方性标准的制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的保护、管理和科学利用相关工作。
(八)负责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的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县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拟定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全县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农业农村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和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十四)统筹协调和监管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
(十五)配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并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职能转变。
1.统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中央、省、市、县级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办公地址: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狮凤路中段政府大楼62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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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刚,男,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机关党委和行政全盘工作;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党的意识形态、乡村振兴、深化农村改革、招商引资和财务工作。
彭 洁,女,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省市县目标责任考核、农民人均纯收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千万工程、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党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个年”活动、用勤劳双手把家园建设得更加美丽活动,“六个美丽家园”建设行动;分管县委农办秘书股、农田建设与社会事业股、人居办;协助刘晓刚同志抓好县委农办及局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联系农机中心、退干支部、机关支部、非公经济支部(金禾实业有限公司)。
梁志宏,男,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主抓农业农村系统纪检监察、督查巡查、干部作风建设、清廉略阳建设及干部作风工作;协助刘晓刚同志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罗云鹏,男,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主持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负责产业振兴、农业重点项目建设、农业投资管理(含固定资产投资)、农业特色产业区域规划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农业品牌培育、龙头企业培育、产业项目谋划包装、农村能源建设、拖欠农民工工资清理;主抓乌鸡、食用菌全产业链发展、重点镇和产业基地建设;分管产业化与市场信息股;协助刘晓刚同志抓好招商引资和亲商助企工作,协助彭洁同志抓好高质量发展考核工作;联系蚕桑产业发展中心、汉水源公司。
梁明智,男,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负责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日常工作,分管长江十年禁捕、“河长制”、农业行政执法、农村宅基地监管、农业环保和农资打假工作,协助裴明勇同志工作,完成局党组临时交办的工作。
万祎敏,男,县蚕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主持蚕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负责蚕桑全产业链产业发展,蚕桑基地建设。完成局党组临时交办的工作。
杜 娟,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主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确权、农村经营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日常工作。协助刘忠铭同志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临时工作。
苟玉斌,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中心主任。主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中心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植物检疫、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有机认证和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协助彭洁同志工作抓好高质量发展考核工作,完成局党组临时交办的工作。
陈新忠,男,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主任。主持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工作,负责畜牧业发展、生猪定点屠宰、动物防疫检疫、渔业渔政、乌鸡产业发展、研究院工作,抓好乌鸡、生猪、中蜂产业发展,协助刘忠铭同志工作,完成局党组临时交办的工作。
王 强,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主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工作,负责种植业发展、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粮食生产、种子管理、种粮补贴、农业防灾减灾和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抓好食用菌产业链项目建设工作,协助裴明勇同志工作,完成局党组临时交办的工作。
张有为,男,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农业信息化建设、五个农业、到户产业奖补、农文旅融合、工会,协助刘晓刚同志抓好农办工作,完成局党组临时交办的工作。
张雪侠,女,县农广校校长。主持农广校工作,负责农业技术培训、人才振兴、高素质农民培育、高素质农民田间学校、一村一品及休闲农业;组织系统内干部学习、考察、观摩工作,协助李旭东同志抓好巩固衔接工作,完成局党组临时交办的工作。
金 敏,女,县农机化发展中心主任。主持农机化发展中心工作,负责农机具的审验和检验、农机驾驶员培训及驾驶证核发、农机安全、农机具购置与补贴、秸秆综合利用,负责农林牧渔安全生产专班工作。协助裴明勇同志工作,完成局党组临时交办的工作。
李旭东,男,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巩固衔接工作;分管农业保险、消费帮扶、农村金融信贷及群众“四个一”增收工作,耕地污染治理工作,完成局党组临时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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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股: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政务、文秘与公文管理、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公务接待、防汛、党建、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局党组会、局务会及综合性重要会议的会务筹备、组织协调和决定事项的督查落实;承担局属单位综合工作考核;牵头协调重大农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负责人:石富强 办公电话:0916-4822365
人事科教股:承担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申报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承担农业科研、技术推广项目和科技成果的立项、申报和实施管理工作;指导农技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负责人:杨媛 办公电话:0916-4822365
质监法规股: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制度相关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承担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负责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
负责人:伍金明 办公电话:0916-4822365
计划财务股:牵头编制全县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计划,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拟定全县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承担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管。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实施农业保险工作。组织开展局属单位内部审计。负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管理工作。承担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
负责人:孟一娜 办公电话:0916-4822365
农村改革合作经济指导与农机化管理股:承担农业农村政策综合调研,提出全县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宅基地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拟订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指导农机安全和维修管理。负责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培训班)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负责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人:刘振武 办公电话:0916-4822365
农田建设与社会事业股:组织协调全县农田基本建设工作,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保护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开展粮食功能区划定工作。牵头拟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并牵头组织实施。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
负责人:王本建 办公电话:0916-4822365
产业化与市场信息股: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负责农业产业项目规划编制。拟订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和乡村三产融合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化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农产品加工、销售、流通和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指导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承担农业品牌建设工作。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态势。负责“一村一品”业务工作。负责组织参与省内外农产品展示、展销、推介、营销活动。
负责人:常佳 办公电话:0916-4822365
种植业股: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粮食生产、种植业结构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指导农药、肥料的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国内和出入境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参与实施“菜篮子”工程。牵头负责种业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和农作物新品种鉴定工作。
负责人:邵建云 办公电话:0916-4822365
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股:拟订全县畜牧业、饲料业、兽医、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饲料资源保护工作。负责畜牧业统计调研信息采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组织开展畜牧业新技术引进、示范及推广,实施全县动物防疫、检疫。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兽用生物制品、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拟订全县渔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合理开发利用渔业、水产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负责渔业统计调研信息采集工作。组织开展渔业新技术引进、示范及推广和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监督指导渔政管理、渔业资源及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区监管,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和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监管。
负责人:王斌 办公电话:0916-4822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