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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4-02-20

(一)贯彻实施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制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指导创业工作。制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制定就业援助措施。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培养和激励措施。牵头负责全县脱贫攻坚就业创业工作,组织贫困劳动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扩大贫困人口就业,组织实施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

(四)负责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制定全县城乡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落实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状况监测,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制定应急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统筹制定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实施规范和劳动关系规范性文件,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措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制定技能人才发展规划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牵头做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相关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改革的宏观调控。

(十)综合管理全县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表彰奖励制度,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民工工作规范性文件和规划,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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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略阳县狮凤路中段人力资源大厦1010室

联系电话:0916-4822410

邮政编码:7243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00-12:00;14:00-18:00

夏季(7-8月)

8:00-12:00;15:00-18:00

机构领导

发布时间:2024-02-19

高志勇男,局长。主持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盘工作。

侯长宏男,副局长。分管仲裁院(股)、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劳动监察大队、退干所。负责工会、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建设、信访、安全综治维稳、应急、史志、团委、妇儿工委、流动人口管理、档案、深化改革、人才、工资、职称等方面工作,协助局长抓好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工作。


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4-02-20

综合股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落实机关工作制度,负责重要会议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督办;组织协调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机关文书管理、政务协调管理、文书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变动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党建、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工作。

负责人:景海亮联系电话:0916-4822410

人事管理股:拟订全县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资源规划和人才资源开发、流动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宏观规划、结构调整和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聘用工作;负责全县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资源统计及综合分析工作;按规定程序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机关非公务员的调配、考核、退休审批、奖励惩戒、解聘辞聘等工作;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非公务员的档案管理和连续工龄计算等工作;负责实施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工作;制定吸引留学人员来略(回国)工作、定居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按规定程序承办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相关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并承担获得表彰奖励人员的管理等工作;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奖励表彰和县政府各部门评比表彰奖励事项。

负责人:黄春林联系电话:0916-4821917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职改办):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职称改革工作;实施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监督检查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执业、职业)资格考试;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及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初审推荐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制度;负责省市县各类专家、人才的推荐、选拔、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人:朱鹏华联系电话:0916-4820825

工资福利股:承担全县企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工作;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津贴补贴、休息休假和离退休政策落实及检查监督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和机关非公务员工资审批工作,核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最低工资标准;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及综合分析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升等级培训、考试、报批、聘用、发证工作;承办县工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赵菁梅联系电话:0916-4820277

就业和社会保障股:贯彻落实统筹城乡的全县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全县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落实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落实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落实国家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组织开展各类技能项目竞赛。贯彻落实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政策;承办全县企业职工连续工龄认定和正常退休审批工作;拟定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规划和标准;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全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承办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工作。统筹落实全县失业、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以及基金管理办法;完善全县工伤预防、补偿和康复政策,负责县级相关单位的工伤认定。贯彻执行社保基金、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各项基金、资金监管政策;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和相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规则;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组织建立社保基金专项资金监督举报系统,负责各项基金及就业再就业等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及内审工作。贯彻实施农民工工作政策法规,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负责全县家庭服务业体系建设工作。

负责人:向月寅联系电话:0916-4831601

劳动关系与仲裁法制股(略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拟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措施,规范劳动合同管理,指导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统筹拟定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并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县本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件的处理;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协调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协调承办劳动人事争议信访案件。

负责人:钱荣会联系电话:0916-4827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