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26
略阳县统计局为县政府主管全县统计工作的机构,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统计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各镇办、县属各行政、事业、企业及中、省、市驻略单位的统计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规行为。
(二)执行国家统一的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负责组织实施上级统计机构安排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会同或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
(三)组织实施全县农业、工业、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贸易业和服务业等国民经济三大产业相关行业常规统计。组织实施县域各类专项调查统计,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专业统计数据。
(四)管理全县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县级各部门统计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监督管理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收集整理、审定和管理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负责全县统计信息化管理工作,提高统计信息化应用水平,建立和完善基本单位数据库。
(六)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测;开展统计研究及统计咨询服务,为县委、县政府、制定宏观管理、计划等提供决策依据。
(七)领导管理略阳县社会经济综合调查队和社会经济普查中心工作;负责全县统计干部教育培训,承办统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有关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根据中、省、市、县委改革要求,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推动统计工作更好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办公地址: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狮凤路中段政府大院统计局楼301室
联系电话:0916-4822136
邮政编码:7243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00-12:00;14:00-18:00
夏季(7-8月)
8:00-12:00;15:00-18:00
发布时间:2024-06-24
金 山,男,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统计局全面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平安建设、统计改革和发展工作,分管人事、财务、工会工作。
李文君,女,副局长。负责统计法治、统计信息化建设、专业技术职称、妇儿两纲监测、行政审批、统战、创建、群团等工作。分管局法治股。驻村工作期间,分管工作由刘敏同志代管。
王阳涛,男,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局机关管理、干部作风建设、综合协调、督查督办、人才队伍建设、干部目标责任考核、档案、保密、年鉴、信息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应急管理(安全、防汛、消防)等。协助金山同志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全面从严治党、党支部、意识形态、深改等工作。分管局综合股,联系国家统计局略阳调查队、派驻纪检组。
崔 斌,男,县社会经济综合调查队队长。主持县社会经济调查队日常工作。主管农业、工业、能源、科技研发创新、商贸、服务业专业统计工作,负责综合、核算、县域经济监测、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非公统计、民营经济核算、综合性数据分析材料、统计年鉴、对外统计服务等工作。分管局统计股。
刘 敏,男,党组成员、县社会经济普查中心主任。主持县社会经济普查中心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各类大型普查、各种调查,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统计设计管理、调查单位审核确认等专业统计工作。分管建筑业、房地产、劳动工资专业统计工作,联系省统计局略阳调查队。
发布时间:2024-02-26
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县社会经济综合调查队和社会经济普查中心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安全工作;承担机关、县社会经济综合调查队和社会经济普查中心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承办全县统计干部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称考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工作制度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
负责人:张伟东 办公电话:0916-4822136
统计股:负责全县综合统计工作,对外发布统计数据;负责全县经济社会运行状况综合统计分析,整理和编印统计资料;负责对外开展统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负责市县两级目标责任考核经济指标数据的审定和提供;负责全县统计方法制度改革规划和统计设计管理,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进行指导;负责全县统计信息化管理开发应用。
负责人:何明春 办公电话:0916-4823761
法治股:负责全县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
负责人:黄飞霖 办公电话:0916-4823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