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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4-02-20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工程建设、防震减灾和人民防空、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组织编制全县城乡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指导、审核全县各镇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的编制;协调、指导各镇搞好集镇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城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规划、可行性研究和上报审批工作;制定全县城乡住房和建设发展战略规划。

(三)负责全县城乡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设施建设、市容管理等行政审批(核);负责全县房产开发资质行政审批和房产开发、房产市场、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依法办理房屋产权证书。

(四)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建设工程、建筑业企业管理;负责县城市政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及施工管理;负责全县住房和建设测绘管理工作。

(五)负责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负责城市基建档案资料的收集、建档、管理;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验收备案制的落实;负责组织做好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开工报告、施工计划等技术准备工作,督导做好技术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利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工作。

(七)负责全县建筑施工、勘察设计、建筑机械、建筑制品企业及其行业的企业(单位)资质管理工作。

(八)依法实施城建监察职能,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章建设和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违章行为。

(九)负责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督促相关业主单位,抓好城区小区、居民居住区物业管理。

(十)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的管理;负责全县风景名胜区的定级申报、规划报批和建设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推广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应用。

(十二)负责全县房屋建设、市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管理;负责建筑经济定额及工程预决算审核;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及建筑节能、建筑行业劳保统筹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县人民防空工作;抓好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和防空工程建设,负责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

(十四)抓好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要求与地震安全性评估管理工作,做好地震应急处置、地震监测台站管理、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等工作。

(十五)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略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调整由略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略阳县菜籽坝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大院

联系电话:0916-4822218

邮政编码:7243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00-12:00;14:00-18:00

夏季(7-8月)

8:00-12:00;15:00-18:00

机构领导

发布时间:2024-06-28

李德军,,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盘工作;负责局党组系统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宣传及精神文明建设、干部纪律作风、行政效能督查全系统巩固衔接与乡村振兴、城镇振兴及荣程中学片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分管人事、财务审计股党建纪检办负责郭镇干河坝巩固衔接与乡村振兴工作

刘  林,,副局长。主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作;协助李德军同志抓好全系统巩固衔接与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城镇振兴、生态环保、河(湖)长制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工作。分管城乡建设股、创建办、村建站、征收办、老旧小区改造办,负责老人委和电厂路棚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储备、信访维稳工作;联系汉中江南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略阳项目部);负责郭镇西沟村巩固衔接与乡村振兴工作。负责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章伟国男,副局长。负责局机关日常管理协助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宣传思想及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负责建筑、供热、供气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分管综合工程建设与建筑市场管理股消防与安全监督股、公用事业股、质安站、政务大厅住建窗口供热办工作负责铁路片区棚改项目工作;负责白雀寺镇白杨坪村巩固衔接与乡村振兴工作。联系略阳天然气分公司、热力公司。负责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4-06-28

综合股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组织协调机关和局属单位业务工作的督查及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机关公文处理、会议筹备、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目标责任考核等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新闻宣传、督查督办、劳动工资、职称申报、普法宣传、建议提案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政务公开、档案管理、信访、扶贫、计划生育、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组织协调专项工作等重大活动。

负责人:张立群  办公电话:0916-4822218

城乡建设股负责全县城乡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城区房屋征收、旧城改造、城市棚户区改造。负责中心城区配套管网、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市政道路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屋防雷审查验收。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施验收备案。协调全县省级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和市级重点镇建设。承担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组织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管理,负责重点保护建筑的普查认定、分类保护和一般建筑保护工作;负责城市雕塑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和相关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本行业领域的智慧城市建设应用及数据采集推送、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各项创建工作和城市年报工作。

负责人:郑司静  办公电话:0916-4823920

工程建设与建筑市场管理股负责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和建设工程招投标、造价、监理、质量安全及建设行业劳保统筹等相关工作,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招投标交易监管工作,负责建筑行业有关企业及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管理、行业统计和县级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等核发相关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市场准入和清出工作。负责全县墙体材料革新推广和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编制实施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县本级规划许可项目的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备案、核验等工作,负责全县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的申报,以及建筑科技推广和绿色建筑申报工作。负责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抗震设计审查备案和管理工作。负责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负责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负责人:马卫东  办公电话:0916-4823341

安全监督股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燃气、供热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对建筑、燃气、供热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执法检查,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违章的生产经营活动;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燃气、供热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的监督检查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负责初审液化气企业,负责燃气经营点的审批和监管;负责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受理调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工作。

负责人:王治华  办公电话:0916-4820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