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村:
根据《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21〕43号)规定,按照《略阳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略政办发〔2021〕40号)文件要求,经镇社会救助审核确认会议审议,并公示无异议后,同意将李洪新等7户8人从2022年1月1日起纳入城乡特困供养对象,报请县民政局予以备案。请各村认真做好城乡特困供养对象的动态管理工作。
附件:2022年1月城乡特困审核确认花名册
索引号 | 1161072701/2022-000287 | 有效性 | |||
发布机构 | 五龙洞镇 | 来源 | 五龙洞镇 | ||
发布日期 | 2022-01-20 15:40:53 | 发文字号 | |||
内容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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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21〕43号)规定,按照《略阳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略政办发〔2021〕40号)文件要求,经镇社会救助审核确认会议审议,并公示无异议后,同意将李洪新等7户8人从2022年1月1日起纳入城乡特困供养对象,报请县民政局予以备案。请各村认真做好城乡特困供养对象的动态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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