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兴街发〔2022〕82号
略阳县兴州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兴州街道2022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现将《兴州街道2022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略阳县兴州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3日
兴州街道2022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根据《略阳县2022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要求,为持续做好2022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防治秸秆禁烧对大气环境污染,确保全办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良好,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为原则,坚持“综合利用、粉碎还田、集中堆放、杜绝火点、责任追究”二十字方针,采取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禁止与重点防控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宣传引导与督查问责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力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现全办空气环境质量稳定向好和农业经济绿色发展。
二、禁烧范围
全办范围内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实行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禁烧督查区覆盖全办所有村,重点督查监控敏感地带、关键路段等区域。
三、禁烧目标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禁烧率达到100%,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见一处黑斑”。实现全办区域内人口集中区大气环境质量稳定,铁路、高速公路和国道、省道干线公路等交通通行和人民生活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四、时间和分组安排
今年秸秆禁烧工作重点时段为:夏季4月25日至6月20日,秋季8月20日至10月31日。街道办和各村分别成立督查巡查组,村级督查巡查组的主要任务是巡查本村禁烧工作,现场值守。办级督查巡查组的主要任务是巡查指导各村禁烧工作及值守情况。
第一组 街道办 组长:康自龙
成员:赵 鹏 谢明晖
第二组 南坝村 组长:梁平安
成员:邱西涛 韩欣桐
第三组 官地山村 组长:赵 军
成员:马新平 景 蕾
第四组 同心村 组长:贾建军
成员:高 倩 何祥生
第五组 谢家坪村 组长:邹文权
成员:覃 雪 王 晶
第六组 马桑坪村 组长:邹文军
成员:李长安 卜明理
第七组 大坝村 组长:陈卫东
成员:赵志忠 雷永生
第八组 七里店村 组长:邓建明
成员:李汉卿 杨小凤
第九组 灵岩寺村 组长:高荣保
成员:华建军 王建军
第十组 荷叶坝村 组长:贾兴富
成员:刘金军 马建强
第十一组吴家营村 组长:秦太光
成员:许世海 李方静
第十二组牌坊坝村 组长:陈建林
成员:徐 亮 邓 敏
第十三组 磨坝村 组长:白 桦
成员:杨国利 刘海霞
第十四组安林沟村组长:杨文成
成员:李 明 毛 丽
第十五组两河口村组长:赵小波
成员:王顺成 张义勤
第十六组安坪沟村组长:王 祥
成员:张晓丽 陈 娟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夏季4月25日至5月5日,秋季8月20日至8月31日)。村进行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开展宣传,落实工作责任,提高禁烧意识,形成上下贯通、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实施阶段(夏季5月6日至6月10日,秋季9月1日至10月20日)。各村要对禁烧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并全面组织开展辖区内禁烧巡查检查,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进行责任追究;街道办将严格现场督查巡查,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究,并定期通报情况。
六、禁烧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目标。秸秆禁烧工作面积广、任务重、难度大,监管稍有松懈极易出现反弹,各村要充分认识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持续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同时,要把秸秆禁烧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及早谋划、严密部署,思想上再重视,措施上再加强、责任上再压实,继续保持秸秆禁烧高压态势,确保禁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以铁腕治霾“春雷”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环保督查问题整改为契机,广泛宣传动员,强化宣传措施,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信群、公众号、新媒体等宣传平台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立体化的农作物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宣传工作,营造强大的舆论攻势和震慑氛围。要及时组织禁烧宣传车、悬挂宣传横幅、张贴禁烧标语、院坝会、村民大会,深入到学校、集镇、村庄开展禁烧宣传活动,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有关规定、要求及具体措施宣传到组到户到人,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自觉禁烧的思想认识。
(三)夯实责任,确保效果。各村要认真履行秸秆禁烧工作主体责任,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建立以村组为网格、户为单位的管理责任体系,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组和个人。村要发挥主体作用,责任组建村组户三级禁烧队伍,细化责任、广泛动员,定区域定岗位、全覆盖监管巡查。
(四)强化检查,严格考核。各村要强化禁烧巡查,加大昼夜巡查力度,深入田间地头,实施不间断检查。要完善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畅通信息,严防死守,随时制止秸秆禁烧现象,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顶风违规恶意焚烧行为。对田间地头堆存秸秆,各村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科学处置,消除焚烧隐患。街道办将加大深入各村检查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所属村第一时间处置,对村禁烧工作出现反弹,发生大面积焚烧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汉中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追究实施意见》(汉监发【2010】6号)追究相关责任人及村领导的责任。各村督查巡查组每天要深入村、组、田间地头,开展巡查、排查,发现焚烧秸秆的行为责令立即停止、制止,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对检查发现露天焚烧秸秆的,办级巡查督查组第一时间通知所属村,由村立即制止焚烧,街道办将把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年底综合考核内容,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对各村进行严格考核。对于禁烧工作开展不力,造成负面影响,以及在禁烧过程中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将依法依规移送办纪委监委查处。
(五)节约能源,综合利用。街道办将积极探索秸秆利用技术,各村要向农户大力宣传推广秸秆还田、青贮饲料、堆肥等综合利用技术,鼓励秸秆资源化利用。
抄送: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
兴州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5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