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镇属机关各单位,相关企业:
《观音寺镇2022年防汛预案》已修订完成,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观音寺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6日
观音寺镇2022年防汛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为有效防治洪水,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防汛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防汛工作按照行政区域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由镇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有关单位实行防汛岗位责任制。
各防汛指抗旱挥机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单位做好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防汛工作要全力保证河道行洪畅通,交通、电力和通讯干线不中断,镇村基础设施不破坏;遇到超标准洪水和险情时,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尽最大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第二章 指挥机构
观音寺镇防汛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挥、领导全镇防汛工作。下设7个行政村、4个镇属单位共11个防汛指挥机构。
一、镇防汛指挥部:
总 指 挥:蒋 波(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指 挥:陈海彦(人大主席)
贾利军(党委副书记)
李新玲(纪委书记)
王 丰(组织委员)
李 翔(副镇长)
王官鹏(副镇长)
杨 磊(武装部长)
黄 涛(司法所所长)
安有海(市场监管所所长兼食药所所长)
成 员:李德军(卫生院院长)
胡 阳(中心小学校长)
唐碧文(观音寺林场场长)
刘小虎(电管所管理员)
杨小军(两河口派出所所长)
周 军(两河口国土所所长)
各村“两委”负责人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杨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文良负责具体事务。联系电话:0916-4965330。
二、各村及机关单位防汛工作小组
1、毛垭子村
组 长:闫永华 联系电话:13891654604
副 组 长:谢婷
成 员:王安平 王德荣 王辉亮 牟天芹
2、安华庄村
组 长:张 芳 联系电话:13809169923
副 组 长:卢庆华
成 员:邓君华 庞永艳 孟永军 吴彩芹 邹先福
3、前后沟村
组 长:汪文清 联系电话:15309163007
副 组 长:吴明成
成 员:张国清 佐 静 宋自龙 尤文军 安德红
4、观音寺村
组 长:邓维明 联系电话: 17790773606
副 组 长:李世勇
成 员:蔡海燕 符孝先 刘胜华 代晓艳 王玉琴
5、包家沟村
组 长:易文兵 联系电话:15029775698
副 组 长:李 薛
成 员:高兴华 肖 双 陈友芳 周贵华
包义停 尤明贵 张海霞 覃晓丽
6、孟家河村
组 长:李志华 联系电话:15229944480
副 组 长:陈晓艳
成 员:王 飞 王丽红 陈大明 艾兴林 张天荣
7、炉子坝村
组 长:唐明东 联系电话:15091469331
副 组 长:明瑞华
成 员:李自强 王 有 刘玉喜 杨德敬 胡关明
8、镇机关
组 长:贾利军 联系电话:18992642908
成 员:王 丰 文 科 刘易红 袁 静
任培凤 何亚凝 何 杰
9、镇中心小学
组 长:胡 阳 联系电话:15029761801
成 员:全体职工
10、镇卫生院
组 长:李德军 联系电话:15336199978
成 员:全体职工
11、观音寺林场
组 长:唐碧文 联系电话:13093933089
成 员:全体职工
三、防汛抢险救援队伍
队 长:陈海彦
副队长:杨 磊 王官鹏
队 员:黄 涛 安有海 武 涛 陈昌银
郭 巍 刘克昌 史 伟 马文良
文 科 何 杰 胡 阳 张有福
袁继强 李德军 庞永贵 马武军
张德明 李 毅 唐明智 邱青仁
四、各村防汛抢险分队
队 长: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队 员:全体村组干部、村基干民兵
五、医疗急救队:由贾利军任组长,李德军任副组长,镇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人员为组员。
六、防疫消杀队:由安有海任组长,镇兽医站和各村防疫员为组员。
第三章 责任制度
一、防汛指挥部领导分工
蒋 波:主持指挥部全面工作,负责全镇防汛工作。
陈海彦:负责毛垭子村防汛工作。
贾利军:负责观音寺村防汛工作。
李新玲:督查督导各村及机关单位防汛工作。
王 丰:做好防汛应急救援后勤保障工作。
李 翔:负责全镇防汛工作的组织协调,抓好孟家河村防汛工作。
王官鹏:负责前后沟村防汛工作。
杨 磊:负责安华庄村防汛工作,负责抢险救援工作。
黄 涛:负责炉子坝村防汛工作。
安有海:负责包家沟村防汛工作。
二、各村各单位行政首长防汛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检查制订本村(本单位)防汛抗洪抢险实施方案,做好防汛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增强村组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水患意识。
(二)根据总体规划,动员社会力量,广泛筹集资金,加快本村(本单位)防洪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抗御洪水的能力。负责督促本村(本单位)完成河道清障等任务。
(三)负责组建本村(本单位)常设防汛办事机构,并落实解决防汛抗洪经费和人员等问题,确保防汛工作顺利开展。
(四)组织制订江河、居民点的防御洪水和其它自然灾害的各项措施预案,并督促各项措施预案的落实。
(五)掌握汛情,及早做出安排部署,组织指挥当地群众参加抗洪抢险,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汛调度命令。在防御设计标准洪水内,要确保防洪工程的安全,遇有重大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千方百计确保人员安全,尽力减少损失。
(六)洪灾发生后,组织各方面力量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修复工程设施,保持社会稳定。
三、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的防汛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一)镇民政所负责联系商店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铁丝、油毡、彩条布、粮油、抢险器材等);灾民的安置救济、灾情调查、统计汇报等工作。
(二)供电所负责保障防汛期间的电力供应。
(三)电信、邮政在汛期负责保持通讯、通信畅通。
(四)镇财政所负责对防汛经费预算,并及时下拨和监督使用。
(五)国土所、安环站负责施工单位的防洪安全,并制定“防、抢、撤”预案,负责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调查、监测、预报和防治工作。
(六)镇农技(农经)站负责洪涝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和损失情况的收集,制定农业防汛措施及灾后恢复生产等工作。
(七)镇卫生院负责医疗救护和灾区医疗防疫等工作;兽医站负责灾区动物防疫灭杀工作。学校负责汛期师生安全。
(八)公安派出所负责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坚决打击制止破坏防洪工程和水文、通讯设施以及盗窃防汛抗洪物料、设
备的行为。在紧急情况下协助镇防汛指挥部组织撤离洪水淹没区群众。按照镇防汛指挥部决定对部分灾区实施戒严工作。
(九)镇武装部负责抗洪抢险和营救群众的任务。
(十)各重点项目施工单位按照属地管理责任,由所在村负责企业单位的防汛抢险任务。
(十一)有关单位完成各自承担的防汛抢险任务。
四、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镇防汛指挥部日常事务工作;做好防汛宣传、组织、协调,督促编制辖区内防御洪水、抗洪抢险预案和对策方案。
(二)组织防汛检查和汛前准备工作;督促险段的处理及水毁工程的修复。
(三)收集、掌握、分析防汛信息,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四)上传下达指挥部的决策,搞好调度,及时向上一级防汛办事机构报告防汛情况,核实洪涝灾情。
(五)负责有关防汛物资、器材的储备、调配和管理;
五、防汛抢险工作纪律
(一)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必须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在防汛抢险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镇防汛指挥部的指挥、调动和安排。抗洪抢险期间严禁请休假。
(二)在防汛抗洪抢险期间,镇防汛指挥部发布通告、通知,由指挥部决策并经政委、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签发后下达执行。
(三)在抗洪抢险紧急情况下,镇防汛指挥部调用各有关单位抢险队伍、劳力、交通运输工具、物资器材、救援设备等,各有关单位必须保证数量、质量,按指定时间、地点到位,投入抢险。
(四)在抗洪抢险紧急情况下,有关领导有权随机处置临时发生的问题,可以边处置边报告,也可以先处置后报告,但必须处置正确、及时、有效,以防止和减少损失。
(五)坚持镇防汛指挥部成员汛期轮流值班制度。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并及时了解掌握雨情、汛情、灾情,处理有关事务。各村、各单位汛期也必须落实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度。
(六)坚持镇防汛指挥部成员负责各村、各单位防汛工作的制度。遇有重大雨情、汛情,或接到镇防汛指挥部的通知,负责各村、各单位防汛工作的领导并应尽快到达所包联村、单位,积极协助开展防汛抗洪抢险工作。
(七)坚持防汛责任追究制度。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在防汛抢险的紧要关头临阵脱逃,致使防汛抗洪工作遭受重大损失,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党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防汛值班制度
(一)5月1日至10月31日为汛期,各村、各单位必须落实防汛值班工作。
(二)汛期每天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按轮流值班名单按时交接班。
(三)坚持领导轮流带班责任制度,负责处理值班期内业务,如遇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值班,要指定有关领导代替。
(四)防汛值班必须建立电话记录、值班日志记录、交接班记录等登记制度,对于每一项事务要认真详细记载,做到有案可查。值班人员要熟悉掌握值班期内的气象预报和上游水情情况,及时、准确地传达上级指示、通知和各种情报,如遇紧急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迅速做出处理。
(五)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当班的事务应尽量处理完毕,无法在该班处理结束的未完事宜,应向下一班人员详细交待清楚避免贻误工作。
(六)值班人员要保持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指挥部将不定期对全镇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如遇无人值班,将给予通报批评,造成失误和损失的,将追究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责任。
七、联系村、单位领导、成员防汛工作责任
(一)代表镇防汛指挥部检查各村、单位防汛准备工作和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检查并协助解决各村、单位在度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遇有重要雨情、汛情、灾情发生,应主动赶赴村、单位协助,指导开展抗洪抢险和生产自救等工作。
(四)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镇防汛办公室反映各村、单位防汛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
(五)遇有重大抗洪抢险时,要做好安全思想教育和抗洪抢险救灾的组织动员工作,保证包干区域内群众安全撤离转移,无人员伤亡,重要物资不受损失。
(六)严明防汛纪律,对不负责任、擅离职守、不服从指挥调度,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追究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七)实行防汛责任追究制。各级防汛责任人、监测人报警人必须对所承担的防汛任务切实负责,对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或处理不当造成损失的,要从严追究责任。不因离退、调动和职务变动而放弃或减轻对其防汛责任的追究。
第四章 防汛准备
防汛准备是保障安全度汛的条件基础,要严格按照安全性、程序性、时效性、准确性和为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做好防汛抗洪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村各单位都要成立防汛指挥部、组建抢险队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工作落到实处,做到有备无患,常备不懈。
每年汛前、汛中和汛后,镇防汛指挥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全镇防汛准备、防洪设施和行洪安全至少进行三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渡口、滑坡险段、涉河工程建设。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当立即提出预防和治理措施。各村、各单位要对本村、本单位开展深入细致的检查。
对居住在低洼险段地方的居民和存放的物资,要逐一指定迁移安置地点,确保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对易受洪水威胁的单位和群众应提前储备一定数量的粮食、铁锹、铁丝、编织袋等防汛抢险备用物资。
各村防汛工作由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负责指挥。应明确各类防汛工作任务和要求,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到人人身上有担子、有责任,并按照镇防汛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和根据辖区突发自然灾害等情况,科学制定出防、抢、撤预案,并组织指挥好辖区内群众进行抗洪抢险工作。
对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易发地区和险段,要落实责任,制定防洪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险情明显的地方及时把群众撤离到安全地带,并安置好生活居住等问题。
第五章 防、抢、撤
在防汛期间,接到上级暴雨、重大雨、水情预报时,镇防汛指挥部将立即用广播、电话等向全镇发布信息和指令,各村、各单位及应急小分队应立即按预备方案行动,将沿河涉及滑坡险情和低洼地带人民群众及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并组织和动员群众全力投入防汛抗洪之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当降雨量达到50mm/小时或接到上级重大雨情和水情预报时,镇防汛指挥部立即通知各相关村和单位做好撤离准备,并通过大喇叭发布通知。各相关村和单位全体工作人员立即进入防汛岗位,按照防汛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深入思想动员,集结抢险队伍,准备抢险物资,做好一切物资、人员安全转移和抗洪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并随时做好转移抢险准备。
(二)当降雨量达到80mm/小时并有继续上涨趋势或接到上级通知时,镇防汛指挥部立即通知各相关村、单位立即撤离,同时通过大喇叭发布紧急撤离命令,并在规定的时限内迅速撤退转移。
(三)当接到上级重大雨情和水情预报时,应急救援队应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在指挥部待命,随时准备抢险,抢险时第一时间将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再根据情况将财产转移到指定地点,各自为战,确保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要切实做好对危房户的监测及防、抢、撤工作,如遇讯情必须优先保证群众的人身安全,防止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第六章 善后工作
洪水灾害发生后,各村、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各项水毁工程设施等救灾和修复工作。物资、商业、供销等部门要做好灾区救灾物资的供应工作;民政、卫生、学校等单位要做好生活救济供应、医疗防疫、学校复课等工作;交通、电力、电信、水利部门单位,要做好“路、电、讯、水”水毁工程设施的修复等工作;各村要组织人员做好排涝清淤等工作;各村及联村、包村干部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洪涝灾情查灾核实的统计工作,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
第七章 附 则
一、预案补充完善
各村可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的实施预案。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每年修订完善,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