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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雀寺镇人民政府关于对黄志荣户农村低保补助金调整变动的通知

白雀寺村、青白石村、蔡家营村、蒿坝村、中坝子村民委员会:

根据《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陕民发〔201994号)规定,按照《略阳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略政办发〔2021〕40号)文件要求,经镇社会救助审核确认会议审议,决定从202311日起黄志荣户低保对象予以调整,请严格按照调整后的对象和金额执行。


附件:白政发(2023)1号2023年1月调整变动花名册


白雀寺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8日


白政发(2023)1号2023年1月调整变动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