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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新型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机制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为进一步有效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使其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持续稳定增加收入,现就健全新型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机制、增加农民收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进一步发挥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外联市场、内联群众的作用,不断改革创新,大力支持订单带动、土地流转、托管服务、吸纳就业、股份合作、电商服务等多种联农带农机制发挥作用,把农民群众真正镶嵌到产业链、价值链,形成经营主体和农民群众之间资金、资产、土地、劳务、技术、信息等多要素联结,通过联农带农实现增收富民。

二、壮大联农带农主体

(一)壮大龙头企业经营实力。加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培育和指导,组织做好龙头企业监测认定,梯次培育、精准服务。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广大农户参与的产业化联合体,引领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引导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联合组建合作社,鼓励成员用实物、土地经营权、林权等作价出资,扩大成员规模。支持合作社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由种养业向产加销一体化拓展,壮大单体合作社。在产业基础薄弱、主体发育滞后、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的村,鼓励村集体领办合作社。支持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参与乡村发展与乡村建设,承担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等项目和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维护。鼓励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采取出资新设、收购或入股等形式办公司,整合资源要素、延长产业链条、提升经营效益。

(三)积极培育家庭农场。按照“发展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推介一批”的思路,加快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鼓励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小农户适度扩大经营规模,成长为家庭农场。指导专业大户和有一定规模的农户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为家庭农场。依托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对家庭农场开展统一赋码并纳入平台统一管理。指导家庭农场使用“随手记”记账软件,实现家庭农场管理服务数字化。

(四)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大力发展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服务主体,提升服务能力。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依托具备一定服务能力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等服务组织,打造集农资供应、技术集成、农机作业、仓储物流、农产品初加工和营销等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农事服务中心,重点围绕粮食生产全过程和机械化操作耕种防管收烘等环节加快设施设备建设和人才培育,提升全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

(五)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扎实开展村集体经济“消薄培强”行动,落实《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十二条措施》,持续巩固村集体经营性收入15万元成果。推行资源发包、资产参股等多种发展路径,重点推广“联村共建、以镇带村、村企合作”等发展模式,支持镇村整合资源,抱团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地制宜开展辖区内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参与乡村旅游、光伏发电等产业项目,升级改造旧村部、老校舍、废弃厂房等集体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工商项目和农业生产经营设施,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六)提升职业农民素能。深入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围绕粮食安全、乡村振兴和现代特色产业体系等重点工作,开展培育需求调研,精准遴选培育对象,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成效。

三、健全联农带农机制

(一)健全订单带动机制。鼓励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开展订单生产,统一提供种苗、技术、农资、收购等服务,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或协议,明确期限、内容、方式等,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鼓励效益好的经营主体通过适当加价收购的方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的增值收益。

(二)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对流转期限较长的,推广“租金+浮动价格”模式,引导村组、农户充分考虑农地升值潜力、流转市场价格等因素,设置合理的价格浮动条款。对以入股方式流转土地的,探索建立公平合理的土地经营权评估机制,可实行“保底收益+分红”“先租后股”流转方式,确保农民获得长期稳定收益。对流转规模大、时间长的,优先吸纳当地农户就近就业。

(三)健全托管服务机制。引导小农户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情况下,将耕、种、防、收等部分或全部作业环节委托给服务组织,实现农业规模化和标准化生产。推广“服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服务主体+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农户”等生产托管模式,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的优势和农民合作社服务带动农户的特点,针对小农户开展农业生产托管等多种服务。加强服务合同监管,推广使用示范合同文本,规范服务行为,保障农户权益。

(四)健全股份合作机制。支持小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固定经营设施、闲置房屋等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实行“保底分红+按股分红”的分配方式。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成员开展统一投入品采购、统一技术服务、统一产品认证、统一品牌、统一储藏加工等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农户生产成本。

(五)健全吸纳就业机制。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吸纳本地农户就近就业。建立就业培训等工作机制,促进充分就业。支持村集体开展以工代赈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带动群众就地务工。

(六)健全电商服务机制。实施村村通电商工程,搭建农村线上线下交易平台,加快农产品市场流通,促进农户土特产变成钱。加大农产品销售推介,加快农业大数据应用,助力更多优质农产品打入中高端市场。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镇政府牵头抓总、各村支部书记落实、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推进机制。各村要充分认识提升经营主体带动能力、健全联农带农机制的重要性,把此项工作作为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共同富裕的有力抓手扎实推进,建立工作机制。    

(二)加强政策支持。对诚信守约、乐于助农、经营良好的联农带农经营主体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优先项目扶持,推行帮扶主体获得扶持资金与绩效目标挂钩。对联农带动效果好的农业经营主体在科技人才指导支持上优先保障,支持经营主体负责人参加科学技术管理培训,提升生产经营管理水平。

(三)加强典型推广。选取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带动效果明显、可学可用的先进典型,通过网络、广播等多种宣传方式,及时宣传报道经营主体联农带农先进典型和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激发扩大经营主体联农带农的主动性。


                   郭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