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黑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拨付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的通知
各村:
经研究,现将农业防灾减灾资金拨付如下,上营村2.3万元,木家河村0.3万元,五郎坪村0.1万元,高家坎村1.02万元,和平村1.74万元,黑河坝村0.84万元。请严格按要求抓好资金使用和监管工作。
一、资金使用范围
救灾资金重点支持暴雨洪涝灾害、受冰冻低温天气影响粮食、蔬菜等农作物受灾。主要用于与产业恢复发展相关的厂房:道路、灌溉等基础建设:受灾农作物恢复生产所需的物资材料、设备和作业服务等补助。包括购买燃油、肥料、种子、农膜、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进排水设施设备、灌溉浇水和必要的技术指导费用。严禁用于偿还债务、发放补贴等与产业恢复无关的支出,严禁将资金挪作他用,一经发现,在追回资金的同时,将线索移交镇纪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资金使用要求
请严格按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快组织实施工作,做好资金管理使用工作。规范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实现绩效目标。
略阳县黑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