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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将骆兴华等人纳入农村低保的批复


黑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将骆兴华等人纳入农村低保的批复

各村民委员会:

根据《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陕民发〔201994号)规定,按照《略阳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略政办发〔2021〕40号)文件要求,经镇社会救助审核确认会议审议,并公示无异议后,同意将骆兴华等6户7人从2025年1月1日起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请各有关村民委员会认真做好农村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工作。


黑河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