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停发张素琴等人农村低保补助金的
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根据《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陕民发〔2019〕94号)规定,按照《略阳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略政办发〔2021〕40号)文件要求,经镇社会救助审核确认会议审议,决定对张素琴等2户2人因病死亡、转特困供养户的低保对象,从2025年1月起停发农村低保补助金。
黑河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0日
索引号 | 1161072758/2025-000002 | 有效性 | |||
发布机构 | 黑河镇人民政府 | 来源 | 黑河镇人民政府 | ||
发布日期 | 2025-01-30 09:12:29 | 发文字号 | 黑政发〔2025〕5号 | ||
内容概述 |
黑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停发张素琴等人农村低保补助金的
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根据《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陕民发〔2019〕94号)规定,按照《略阳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略政办发〔2021〕40号)文件要求,经镇社会救助审核确认会议审议,决定对张素琴等2户2人因病死亡、转特困供养户的低保对象,从2025年1月起停发农村低保补助金。
黑河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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