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黑河镇野生鸟类保护及专项打击
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驻镇单位:
《黑河镇野生鸟类保护及专项打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黑河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9日
黑河镇野生鸟类保护及专项打击行动
工作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严厉打击破坏鸟类等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部署,深刻汲取非法捕猎、贩卖鸟类等野生动植物案件教训,切实履行鸟类等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职责,依法从严查处猎捕贩卖鸟类等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以“零容忍”态度和“战时”状态,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全面开展野生鸟类保护及专项打击行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维护镇域生态安全稳定,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持续加强全镇鸟类等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分布地保护,通过认真排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破坏鸟类等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分布地的违法活动,为鸟类等野生动植物栖息繁衍繁殖提供强有力保障;通过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鸟类等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规范鸟类等野生动植物资源利用活动;通过宣传教育,曝光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公众增强保护鸟类等野生动植物的自觉意识,坚决抵制破坏鸟类等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鸟类等野生动植物的浓厚氛围。
二、整治重点
(一)六个重点环节
1.非法猎捕:使用网捕、毒药、电击、猎套、猎夹等禁用工具或方法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
2.非法运输寄递:通过客运、货运、邮寄、快递等渠道非法运输鸟类等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
3.非法交易:线上利用网络平台(电商、社交软件、直播等)非法出售、收购鸟类等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线下在农贸集市(临时集市)、特色餐馆、农家乐等场所非法交易野生植物、野生动物活体、死体、制品(标本、羽毛、骨骼、药材等),五金、杂货店非法出售狩猎工具(猎捕夹、网套等)。
4.非法食用: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非法加工、出售、提供以鸟类等野生动物为原料的食品、菜单等。
5.非法繁育(养殖):无证或超范围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及“三有”野生动物;非法养殖笼养观赏鸟。
6.非法采挖(培植):非法上山采挖国家重点或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无证或超范围培植国家重点保护或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二)十类重点场所
1.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特色餐馆、烧烤店、饭店等)。
2.五金店、杂货铺等(排查销售猎捕工具)。
3.快递物流寄递网点(快递物流公司、货运站场等)。
4.交通运输网点。
5.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国家重点或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培植场所。
6.林区、山区、湿地、森林公园、绿地、自然保护区周边村落、交通要道(国道、高速路口)等。
7.网络交易平台本地经营者。
8.养殖笼养观赏鸟的散养户和售卖户。
9.国家重点或省重点野生植物分布地。
10.其他涉及场所。
(三)四类重点物种
1.国家一级、二级陆生、水生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朱鹮、羚牛、黑鹳、画眉、鹦鹉、红嘴相思鸟、红腹锦鸡、细鳞鲑等)。
2.陕西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果子狸、小麂、白鹭等)。
3.“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八哥、大白鹭、喜鹊、柳莺等常见交易鸟类)。
4.国家或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野生红豆杉、野生兰科等)。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即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持续三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阶段(即日起—6月30日):各村、驻镇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对照整治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物种,立即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台账。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7月1日—8月21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行业部门,并由派出所等单位依法快速立案查处。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高频次突击检查,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一批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利用鸟类等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案件,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三)巩固提升阶段(8月22日—8月31日):总结专项行动成效,分析存在问题,完善监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同时,形成总结报告,确保整治成果持续巩固,防止问题反弹。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坚决遏制破坏鸟类等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取得阶段性成果后,转入常态化整治,持续有效推进三年整治行动计划。
四、主要任务与职责分工
(一)强化排查摸底,各村负责落实属地责任,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所有重点场所(包含自然形成的鸟类栖息地、聚居地)进行网格化排查摸底,逐村逐户上门排查登记养鸟户、持证等情况。联村领导要下沉各村督促指导。
镇林业站负责对人工繁育场所、林区,临时来镇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展示展演场所等进行重点排查。
镇市场监管所负责对餐饮单位、五金店、网店(实体注册地)等进行排查,检查经营资质、进货台账、餐馆菜单等。
农经站负责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捕”要求,做好相关水域和水产养殖户、经营户巡查,加强农药经营使用监管,鱼塘防鸟设施监管、清理农田、果园等区域防鸟网、非法捕猎网等。
相关要求:排查必须见人、见店、见场所,填写附件1、3、4、5,建立详实台账。
(二)深化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和行动自觉,发动群众参与举报,营造人人参与、共同保护的良好氛围。党政办做好舆情引导管控。
相关要求: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宣传车、村组大喇叭、横幅标语、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高频次、全覆盖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典型案例及违法后果。以案讲法、以案释法,发挥“身边人身边案身边事”的警示教育作用。通过持续宣传,广大群众保护鸟类等野生动植物的自觉性和学法守法意识普遍增强;在重点场所、交通要道、林区入口等显著位置设立永久性警示牌和举报电话公示牌。(举报电话:黑河镇0916-4915327,经办人员填写举报登记表附件2,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对外公开、泄露举报人或被举报人信息,违者移交镇纪委依法依纪追责问责)。
(三)健全长效机制
强化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将鸟类等野生动植物保护纳入常态化监管,严查快办一批大案要案。
相关要求:落实鸟类等野生动植物“捕、挖、售、运、食、玩”各类违法线索信息共享,坚持全链条、全产业链打击。通过“办案开路”,实现“打击一批、教育一批、震慑一批”的强有力长期震慑效果。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及驻镇单位要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靠前指挥,明确责任分工。二是强化协同联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调度工作。各成员单位要主动担当,密切配合,无缝衔接,形成监管和打击合力,坚决杜绝推诿扯皮。三是严格信息报送。各村认真填写报送黑河镇野生鸟类保护及专项打击行动各类报表。每日11:00前,将前日11:00之后至当日排查整治情况(包括排查场所数量、发现问题、查处情况、工作进展等)附件1、3、4、5报送至专班办公室,联系人:贾彬,重大案件、紧急情况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四是严肃督导问责。镇纪委要全程跟踪督导,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排查走过场、整治不力、信息瞒报漏报迟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通报批评和追责问责。对因工作失职导致我镇发生重大鸟类等野生动植物违法案件或被上级通报、媒体曝光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