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仙台坝镇2025年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产业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根据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略阳县财政衔接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略政办发〔2022〕34号)和《关于印发略阳县财政衔接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奖补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略政办函〔2022〕4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鼓励支持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发展特色产业,巩固脱贫成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请各村遵照执行。
一、奖补办法
(一)奖补条件。对脱贫户、监测对象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和小型农产品加工、餐饮及电商、休闲农业(农家乐)等产业给予奖补。
(二)奖补标准。对脱贫户按照年度奖补资金合计不得超过2000元、过渡期内累计不得超过80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对监测对象按照年度奖补资金合计不得超过3000元、过渡期内累计不得超过100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详见附件2),只补增量,不补存量。脱贫户、监测对象自产自用未获得经济收入的产业和经营主体带动发展的产业、其他社会力量支持发展的产业不享受产业奖补。
(三)项目申报。各村按照项目申报入库时间,组织开展脱贫户、监测对象产业发展摸底工作,经村、镇公告公示后,将年度脱贫户、监测对象产业发展项目汇总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按程序纳入项目库。
(四)项目实施。产业奖补核定周期为:上年10月1日起至当年9月30日。县农业农村局根据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要求,结合资金规模需求下达项目资金计划,由镇产业办及时制定产业奖补项目实施方案,各村于每年9底前完成项目实地验收核实、公告公示、资金兑付工作。奖补资金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兑付到户,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到个人。
(五)完善资料。脱贫户、监测对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项目由镇产业办将项目台账(汇总表、明细表)、报账资料(报账核销单、实施方案、银行兑付到户账单、公示公告资料)报县农业农村局核销。同时将备案资料及资金审批表、核查验收表收集归档,确保县镇村三级台账及印证资料一致。
二、实施流程
(一)产业验收。各村按照略政办发〔2022〕34号和略政办函〔2022〕49号文件,由各村产业验收工作组,对脱贫户及监测对象2025年新增发展的食用菌、略阳乌鸡、天麻、猪苓、中蜂等产业进行逐户实地核实验收,留存验收照片,填写《略阳县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新发展产业核查验收表》(附件1)、《略阳县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项目台账明细表》(附件3)、《略阳县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项目台账汇总表》(附件4)。
验收结束后,各村及时召开会议对验收结果进行审定,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产业办。上报材料包括:《略阳县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新发展产业核查验收表》(附件1)及产业照片、《略阳县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项目台账明细表》(附件3)、略阳县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项目台账汇总表(附件4)、审定会议记录、公示影像资料等。
(二)资金兑付。镇产业办将对各村上报的验收资料进行审查审核,并对全镇拟奖补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后由镇财政所通过“一卡通”将奖补资金兑付到户。
三、验收组组成
(一)仙台坝村:验收组组长:王大国
验收组成员:蒋玉凤 王胜江 杨 柯
范 慧 张汉强 余 尧 丁肖肖 王 虓 罗米珍
郭 晴 孙龙花 毛建军
(二)任家院村:验收组组长:苟良涛
验收组成员:李金国 龙海军 张存成
张小刚 沈菊慧 侯清华 王永强 黄小艳 普 锐
张 晔 李一喆 陈 玮 刘义民
(三)娘娘坝村:验收组组长:杨丽萍
验收组成员:闫新晟 莫 超 何建军
严丽娟 邓晓慧 闫前平 王红艳 张彩丽 卢建超
周 丹 高 伟 张德军
(四)新店子村:验收组组长:郭 勇
验收组成员:宋传宝 曹彦春 郭 苑
李志强 肖儒明 牛玉娥 石菲宇 梁旭东 徐亮亮
陈敬霞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要严格按照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产业奖补标准和要求进行实施,不得搞变通,简化程序,漏报瞒报、冒名领取、变相发放,不得遗留工作隐患。
(二)严格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要求,把责任落实,把问题前置,确保衔接资金兑现不出问题;要严格按照时间结点,及时兑付奖补资金,确保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产业奖补项目资金发挥作用,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效。
(三)对奖补资金申报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行为,一经查实,收回财政奖补资金,同时在过渡期内取消其申报项目的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