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镇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全面掌握全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展和第三季度督导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四季度及年终督导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从2021年1月12日开始,1月23日前结束。
二、内容
(一)基本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情况。
(二)2020年第三季度督导考核反馈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报表情况和服务真实性核查。包括公共卫生项目月报表是否按时按要求上报,报表的数据和实际工作服务量是否一致等。
(四)抽查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情况。督导考核组随机抽查卫生院辖区内1-2个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实地查看村医服务情况。
(五)地方病三年攻坚行动任务完成情况。
(六)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及预防接种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三、督导考核依据及方法
(一)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略阳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考核及考核方案(试行)》、《略阳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及资金分配管理方案》和《略阳县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及预防接种服务考核实施方案》开展督导考核工作。
(二)本次督导考核工作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县疾控中心、县妇计中心、县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大队(以下简称:县级项目指导单位)负责具体实施,主要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调查、入户访问等方式进行。
四、范围
本次共督导考核20个卫生院及辖区1--2个村卫生室,县级承担基本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综合医院、民营医院。在督导考核过程中,每个村随机抽取高血压患者、Ⅱ型糖尿病患者、孕产妇、0-6岁儿童等5-10名,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5名,入户进行随访。
五、分组和分工
县级项目指导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分组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四季度及年终督导考核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准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准备相关资料,确保督导考核工作如期进行。
(二)严格标准,精心考核。县级项目指导单位在考核前对考核标准要进行统一培训,严格标准,统一方法,参加督导考核人员要认真研究督导考核内容,熟练掌握考核标准。在督导考核结束后,要以书面形式向被考核单位现场反馈督导考核情况,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要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确保督导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三)认真归纳,总结经验。县级项目指导单位在督导考核结束后,要及时汇总数据,撰写督导考核报告,于1月30日前将第四季度及年终督导考核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至县卫健局。
附件:2020年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四季度及年终督导考核意见反馈表
略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10日
附件
2020年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四季度及年终
督导考核意见反馈表
督导考核组组长: 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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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督导考核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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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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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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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意见及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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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项目指导单位: |
季度督导考核得分: |
被督导考核单位意见及建议: 被督导考核单位负责人签字: |
备注:季度督导考核满分为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