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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汉中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处非办2021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扎实开展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活动主题。本次宣传月以“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为主题,旨在贯彻落实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要求,各成员单位、镇办要结合工作职责多层面深入开展宣传活动,面向广大人民群众扎实做好针对性宣传,引导大家主动远离非法集资,共同守护美好生活。

(二)活动时间。2021年6月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其中,6月18日为集中宣传日。

二、主要宣传内容

(一)积极参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答题团队争霸赛。宣传月期间,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依托中国银行保险报举办《条例》知识竞赛(见附件1),竞赛通道开启时间为 6月15日10:00至6月25日24:00。竞赛以“团队争霸”形式开展,以地区为单位划分战队面向社会公众,任何个人均可参加。请各成员单位、各镇办采取多种形式对本次知识竞赛进行宣传推送,积极组织发动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人员参加竞赛,力争我省战队取得优秀成绩。

(二)开展《条例》普法宣传。这是今年宣传月的重点和特色,要做好对单位内部的宣传辅导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引导。各成员单位、镇办要结合《条例》重点内容,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的违法行为、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增强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根据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特点,组织开展针对性宣传活动。

)加强风险警示。重点针对私募基金、财富管理、房地产、养老服务、涉农组织、线上教育等行业领域,以及打着区块链、虚拟货币、解债服务等旗号的新型风险,强化警示提示。要做好有关行业政策解读,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和犯罪手法,引导全社会形成“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的心理预期。

)引导理性维权。宣传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渠道,在重大案件风险处置工作中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不实言论,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公众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案件稳妥处置及打非处非整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任务分工

(一)县处非办。发挥协调作用,精心组织部署,推动各成员单位宣传责任落实,确保宣传工作“七进”到位(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屯、进网点),组织对宣传教育活动的督查,及时总结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二)县融媒体中心。协助组织县级网络媒体合理安排版面、栏目,开展宣传报道、播放公益广告。

(三)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发挥专业性、权威性等优势,结合本系统对社会公众开展普法教育等契机,将防范非法集资列入重点宣传内容,以案说法,普及法律概念、程序和后果,向社会公众揭示犯罪手法、提示风险。

(四)县教体局。组织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针对学生群体、学生家长加强宣传。

(五)县民政局。组织协调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开展宣传,组织防范非法集资进养老机构、进社区活动,重点加强对老年人群体的宣传教育,针对投资理财、消费返利、项目投资等老年人受骗多发领域开展有针对性宣传教育。

(六)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协调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开展宣传,尤其是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规范整治,增强农民合作社社员防范非法集资的警惕性和守法经营自律意识

(七)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监测,依法查处涉及非法集资活动的违法广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讯息广告宣传和变相广告宣传行为。

(八)县住建局。组织协调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开展宣传,向公众宣讲揭示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行为的基本特征及惯用手法。

(九)县经贸局组织协调中小企业领域、贸易和商品流通等领域(含电子商务、拍卖、典当、流通、非融资租赁等)宣传

(十)县人行。组织指导各金融机构发挥金融专业优势,充分利用营业网点张贴警示标识、提供公益宣传资料、播放宣传标语广告、组织宣讲活动。

(十一)各镇办。负责组织做好本辖区防范宣传活动,深入村、社区印发宣传资料、悬挂标语和横幅等形式,有针对性的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全县广大群众到银行金融机构存款理财,提高防风险意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蔓延,降低非法集资风险。

(十二)其他成员单位。结合本行业工作职能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各镇办要明确专人负责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确保组织有力、分工明确、成效明显。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积极部署和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贯彻落实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职责。要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常态化。

(二)拓宽宣传渠道成员单位、镇办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积极制作形式新颖、寓意深刻、群众喜闻乐见的防非宣传作品(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文案等)。从即日起至6月底,要积极报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稿件,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亮点、有关政策解读、典型案例等。县处非办将向上级积极推送优质宣传素材和典型做法。


(三)及时总结经验。成员单位、镇办要对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教育成效、存在主要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等内容的工作总结。工作总结、统计表(详见附件1)要加盖公章,同图片、视频等资料于7月15日前报送县处非办。各成员单位、各镇办宣传月活动情况,将作为2021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平安建设工作考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考核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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