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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略阳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通村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

根据省市交通运输部门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县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载体普查工作。现将《略阳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通村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略阳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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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通村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汉中市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省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交函〔20201303号)和市局《关于印发汉中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救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摸清全市公路水路承灾体自然灾害风险底数,客观认识风险水平,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汉中“三市”建设、具体实施县委“一立四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达到“四个一”目标,即:形成一套科学规范、便于操作的普查核查技术标准和制度体系;编制一套权威完整的自然灾害风险公路水路综合防治区划图;培养一批专兼结合的技术人员队伍;营造一个可持续发展的交通运输运行环境。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本次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为组长,各镇(办)镇长(主任)为副组长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载体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村公路管理站,具体负责指导协调日常工作。

四、责任分工

(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县道、乡道的普查评估工作。

(二)各镇(办)负责通村公路的普查评估工作。

五、实施原则

(一)夯实责任,全面普查。各镇(办)要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做好通村公路承灾体普查各项工作。在充分利用既有统计基础数据、电子地图数据、历史灾害记录等数据基础上,结合现场量测、遥感监测等多种技术手段,做到应查尽查,全面掌握自然灾害风险底数。

(二)逐级上报、审核分析。各镇(办)的普查数据,由普查人员通过信息采集系统上报;由县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局逐级审核、逐级汇总分析,形成从下到上信息获取、审核、分析为一体的数据处理体系。按照谁采集报送谁负责的原则,各镇(办)对上级单位数据审核反馈的问题及时订正整改,因失责造成严重问题和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普查内容

(一)公路承灾体普查内容

1.公路承灾体信息采集。公路承灾体信息包括公路设施属性信息和自然灾害风险点(段)信息。公路设施属性信息采集对象为各等级公路路基、边坡及桥梁、隧道等结构物的分布、类型、数量、物理属性、空间位置数据、设防水平、服务能力等基本信息。本次普查在公路养护年报等已有数据的基础上,补充完善设防等级、高边坡、深路堑及其他信息。自然灾害风险点(段)信息采集对象为历史发生灾害的路点(段)现状和虽未发生灾害但存在明显灾害风险点(段)的基本情况,重点调查地质灾害和洪水灾害风险影响点(段)。地震灾害气象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灾害风险影响点(段),以相应灾种主管部门普查结果为主,不进行专项调查。

2.公路承灾体数据核查。公路承灾体数据核查主要工作为:针对数据采集结果存疑的路段和初步灾害评估风险较高的风险点(段),采取现场调查、勘察、监测、遥感等手段进行核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并补充调查风险点(段)裂缝发展、破损情况等信息;再结合各单灾种风险评估数据,进行自然灾害公路承灾体风险区划。

(二)水路承灾体普查内容

1.水路承灾体的属性信息。重点调查我县主要渡口(其中码头泊位调查范围为内河100吨级及以上泊位)、V1级航道及以上航道、通航建筑物、航运枢纽的空间分布、设防等级等属性信息。

2.水路承灾体的自然灾害信息,调查的主要信息包括经纬度、灾害种类(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沉陷与塌陷、水毁等)、灾害发生时间、灾害结束时间、发生频率、因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

七、普查流程

(一)公路承灾体普查流程。在公路养护年报等已有数据的基础上,通过公路灾害风险调查信息采集系统,填报公路承灾体设施属性补充信息和自然灾害风险点(段)信息;普查数据报送上传后,由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对全市农村公路承灾体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和初步审核,保证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各镇(办)要及时做好信息反馈沟通工作。

(二)水路承灾体普查流程。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组织辖区内港口企业、航道管理部门和通航建筑物运行单位等相关单位,以已有数据为基础,指导镇(办)开展好普查工作,采用水路灾害风险调查采集系统填报补充数据;普查数据报送上传后,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负责校核工作,保证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八、工作阶段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分为前期准备、试点、全面实施等阶段,各镇(办)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按期达到预定目标。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1.业务培训(20218-9月)。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业务培训,组织全县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

2.全面实施普查(202110-12月)。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数据采集、检查、报送、评估等工作,全面掌握全县公路水路承灾体自然灾害风险底数。

3.信息资源共享(20221-6月)。普查工作应加强与应急、自然资源、地震、气象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结合各灾种调查结果,形成普查成果,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风险区划,为下阶段开展防治工作奠定基础。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各镇(办)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纳入当前重点工作,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按期完成普查任务,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工作顺利推进,县交通运输局成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领导小组,各镇(办)要按照相关要求,由镇(办)主要领导负责,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分解工作任务,并将具体普查方案及普查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报送人员和普查信息系统管理人员信息报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与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的统筹协调,积极向政府申请资金,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确保普查工作落实落地。

(三)加强质量控制。各镇(办)要加强对普查管理工作的质量管理,针对培训宣贯、调查组织、数据审核等关键环节,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数据质量。

(四)加强安全管理。各镇(办)要将安全意识贯穿普查工作全过程,加强普查期间安全保障,认真做好普查期间交通组织保障措施,确保普查工作人员安全。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镇(办)要建立自然灾风险普查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向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具体工作方案、普查进展情况等重要信息。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普查工作调度,并适时开展质量抽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