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住建发〔2021〕182号
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开展全县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建筑、燃气、供热企业,各监理单位:
今年以来,全省建筑施工领域发生多起高处坠落安全事故,且高处坠落占事故总起数比例较高。我市建筑施工7月19日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安全事故,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遏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确保“十四运”期间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稳定,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汉住建发[2021]14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建筑施工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工作目标。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对全县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行业监管效能,切实解决建筑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施工作业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坚决预防和遏制高坠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县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了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高志勇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吴永全同志担任,成员由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市政工程园林服务中心、房产交易中心、拆迁办、质安站、消安股、建管股、城防股等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消安股,丁玲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消安股、质安站相关同志负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具体事宜。
三、专项整治范围
本次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对全县建筑施工现场,老旧小区改造施工现场,天然气、供热入户管道安装及其他高空建筑施工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整治。
四、专项整治内容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主要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履职及持证上岗情况;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高处作业管理方面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施工安全管理方面
1.技术措施制定情况。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中是否结合工程特点编制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实施。
2.应急方案制定情况。是否制定高处作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高处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是否掌握方案内容,是否定期开展相应应急演练。
3.培训教育交底情况。是否对从事高处作业的现场负责人、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高处作业施工前,对作业人员是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从事高处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警示标识设置情况。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洞口、坑、沟槽、高处临边等危险作业处,是否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夜间是否设置红灯警示。
5.应对措施落实情况。雨、霜、雾等恶劣天气,高处作业时是否采取防滑、防冻措施;6级以上强风、浓雾、沙尘暴等恶劣气候,是否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6.设施检查验收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施工单位对作业过程中发现违章行为或危险隐患是否及时整改消除。
(三)高处作业防护方面
1.安全防护用品情况。是否正确佩戴质量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脚手架外侧是否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密封或钢板网。
2.临边作业防护情况。坠落基准面2m及以上的临边作业场所,是否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防护栏杆。
3.洞口作业防护情况。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楼梯口等孔洞是否按规范要求采取防护措施;电梯井口是否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防护门;电梯井道内是否设置水平安全防护和隔离防护设施。
4.攀登作业防护情况。攀登作业人员所用设施和用具是否牢固可靠:梯子的材质、倾角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梯子底部是否坚实、是否存在垫高的情况。
5.悬空作业防护情况。悬空作业处是否设置防护栏杆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悬空作业所使用的索具、吊具等是否经验收合格;悬空作业人员是否系挂安全带、佩戴工具袋。
6.脚手架的搭、拆情况。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应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前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具;过程中应设警戒区域并应派专人看守;外脚手架内立杆离主体结构间距超30cm应设置水平防护措施;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防坠落防倾覆等措施;钢管、扣件和模板等材料和工具应堆放可靠,不得放置在脚手架架体上和楼层临边处,也不得随意向下抛掷。
7、操作平台防护情况。落地式操作平台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经检查验收合格;移动式操作平台是否经设计计算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铺板是否严密,连接是否牢固,临边是否设置防护栏杆;悬挑式操作平台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平台的搁置点、拉结点、支撑点是否可靠连接,是否有限载标识,铺板是否严密、牢固。
8.交叉作业防护情况。坠落区域内是否设置安全防护棚,防护棚的构造、材质、搭设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五、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自即日起持续到年底,按照整治部署启动、企业自查自纠、集中排查整治、总结巩固提高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即日起至9月20日。各企业要制定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成立组织机构、广泛宣传发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各企业积极对项目开展全面的预防高处坠落自查自纠,尤其是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等情况,及时发现消除隐患、消除风险,并就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
(三)集中整治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检查组将对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对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定人、定措施、定时限期整改。
(四)持续强化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持续强化高处坠落整治工作,充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
(五)总结阶段:12月16日-12月31日,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梳理仍然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下一步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所采取的常态化管理措施,固化形成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企业、各单位要强化担当,夯实责任,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督促,主动安排检查,密切与其他部门配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深化隐患治理。各企业要认真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对整治内容要求进行“地毯式”排查,切实做到隐患治理“无缝隙、全覆盖、零容忍”,坚决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
(三)加强宣传培训,加大执法力度。各企业要丰富宣传形式,开展安全警示教育,不断强化工人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工人安全操作技能。我局对在检查中发现不按规范进行安全防护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严重的要停工整改,对无视安全的企业严厉处罚。
请各企业将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每月26日前报县住建局消安股,12月25前报工作总结(主要包括:排查隐患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附:略阳县建筑施工预防高空坠落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汇总表
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1年9月15日
抄 送:市住建局,县安委会,县应急管理局。
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1年9月15日印发
附件
略阳县建筑施工预防高空坠落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汇总表
序号 |
检查项目类型 |
检查项目数量(项) |
各类别的隐患数量 |
发现隐患总数量(处) |
隐患整改数量(处)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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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管理方面 |
安全防护用品配备 |
攀登、悬空作业保护 |
临边、洞口防护 |
脚手架的搭设、拆除 |
操作平台防护 |
交叉作业防护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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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处) |
整改(处) |
发现(处) |
整改(处) |
发现(处) |
整改(处) |
发现(处) |
整改(处) |
发现(处) |
整改(处) |
发现(处) |
整改(处) |
发现(处) |
整改(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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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屋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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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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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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