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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下半年巩固就业帮扶成果工作的通知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下半年巩固就业帮扶成果工作的通知》(汉人社函〔2021162号)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就业帮扶成果,做好年底评估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围绕省市反馈问题做好自查和问题整改。近期省厅对全省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一是部分市脱贫人口务工人数未达到去年规模;二是部分市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人口数同比减少较多;三是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人口务工人数未达到去年规模,个别地方对安置区“零就业”户掌握不及时,动态清零工作不到位。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调研发现反馈问题:一是个别县区未根据省市《关于切实做好脱贫攻坚过渡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制定相应的政策配套文件;二是部分县区就业帮扶监测预警工作,未见方案、会议记录、报表、监测台账等印证资料;三是就业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依然存在;四是过渡期就业帮扶政策宣传不到位。现就围绕上述存在的问题,人社局要求各镇办、相关单位、股室,举一反三,夯实工作责任,做好自查自纠,1015日前确保各项指标评估达标,所有问题见底清零。

二、目前工作重点

(一)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不低于去年水平

1.加强就业帮扶。各镇办要加强与同级乡村振兴办的沟通,定期对接就业帮扶信息数据,对其监测反馈的重点人群信息数据进行比对、筛查,及时摸清失业人员的具体情况(劳动能力、就业意愿、就业需求),全面精准落实扶持政策。对新增“零就业”户要强化帮扶工作,确保及时动态清零。1015日前要达到脱贫人口务工人数不低于去年、有务工意愿的脱贫劳动力能够实现务工、“零就业”劳动力家庭动态清零目标。

2.认真做好监测。加强与镇办乡村振兴办的沟通协调,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做好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监测,一方面要做好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务工情况的录入工作;另一方面要对已经录入的务工信息,各镇办要结合就业帮扶过程中掌握的信息数据,开展筛查、比对,及时报送筛查预警工作情况,向同级乡村振兴办推送相关问题信息数据,协同做好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查漏补缺工作。

3.强化就业帮扶信息收集。镇办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村信息员,及时收集就业信息,健全“脱贫人口就业帮扶信息台账”(原陕西省就业扶贫信息系统)核实录入机制,及时核实更新完善就业信息,各镇办要明确帮扶信息台账责任人,定期检查数据的更新情况,及时督促、指导。

(二)稳定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规模

2020年底国扶系统中镇办填报的公益岗位在岗人数为基数,研判公岗减少原因。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做好公益岗位到期人员的再就业帮扶工作。对有就业意愿和能力但未实现转移就业的脱贫劳动力要做到至少上门推送三次以上就业岗位、落实公益岗位兜底安置政策,对因身体原因、年龄到龄等原因无法就业的及时报送农业、民政部门通过产业、兜底保障等落实保障政策。二是充分利用护林员、水管员、光伏、防返贫监测信息员等岗位,安置未就业的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和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1015日前“脱贫人口就业帮扶信息台账”(原就业扶贫信息系统)中公益性岗位上岗数量、人社部门就业帮扶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数量要达到去年年底水平。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公益岗位作为就业兜底保障的重要抓手,各镇办要加强管理,对公益岗位安置过程中存在的顶岗替岗、履职不力、虚设乱设岗位、岗位福利化、变相发钱等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及时处理,确保公益岗设置合理、管理规范。

(三)加强组织脱贫劳动力培训工作

按照培训项目针对性强,组织培训的班次和人数均不少于上年度的总体要求。各镇办要积极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的宣传摸底,动员有培训意愿的脱贫劳动力积极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确保各项培训任务如期完成。

(四)保持易地扶贫搬迁“零就业”户动态清零

易地扶贫搬迁“零就业”户动态清零工作是就业帮扶工作的底线任务之一,各镇办务必高度重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对设立在易地扶贫搬迁点的服务窗口的督导考核,完善窗口职能。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促进搬迁群众就业创业。二是建立健全“清零”动态机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掌握“零就业”户动态清零情况,力保新增“零就业”搬迁户及时得到就业帮扶,及时清零。三是加大摸排工作力度。各镇办要对易地扶贫搬迁点“零就业”户定期组织摸排,确保及时动态掌握新增“零就业”户情况,做到发现一户、帮扶一户。

(五)做好受灾群众就业帮扶工作

1.加强动态监测。各镇办要落实好省市县各项帮扶政策,制定突发灾害就业帮扶工作预案。开展受灾群众就业信息动态监测,确保“底子清、情况明”,对受灾害影响需要实施就业帮扶的人群,要“一对一”做好受灾群众后续就业帮扶工作,建立受灾劳动力就业帮扶工作台账,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受灾人群实现稳定就业。

2.开展“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活动。对受灾脱贫劳动力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中的劳动力,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积极收集企业用工信息,开展“送岗上门”活动,开展小型招聘活动,帮扶受灾群众就近就业。加强重点帮扶对象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落实培训补贴,优先组织参加定岗、订单、定向培训,培训后安置到重点项目、当地企业就业,支持就业增收。

3.落实公益岗位兜底安置政策。对因暴雨、洪水等灾害造成的失业脱贫劳动力,要及时帮扶其实现转岗或临时性就业。镇办可根据脱贫劳动力具体情况,通过帮扶部门单位开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安置受灾劳动力短期就业,实现向稳定就业过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整合工作力量,确保下半年巩固就业帮扶成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未雨绸缪,切实做好年度评估、考核准备,10月底前确保各项评估、考核指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加强协同配合。县人社部门将加强与发改、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发挥稳岗就业有效衔接工作组牵头部门作用,统筹用好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加强督导检查。各镇(街道)要按照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集中精力抓好当前就业帮扶工作,凡因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影响了全县后评估工作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各镇(街道)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加强与县人社局联系,形成上下互动工作机制,全力做好就业帮扶和“重点人群”监测工作。

                        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