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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1年11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略阳县人民医院住院业务楼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6日(5个工作日),公示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916-2998056  传真:0916-2998056   邮箱:401340053@qq.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基本情况

报告类别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

略阳县人民医院住院业务楼改扩建项目

略阳县兴州街道办(原铁路医院院内)

  略阳县人民医院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在原略阳县铁路医院院内建设,原略阳县铁路医院院内工作人员和医疗设备已撤离。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住院部业务楼,维修改造原门诊楼,配套建设入院大门,污水处理设施等。

报告表

附件:略阳人民医院住院业务楼改建项目报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