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2021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镇(街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农计财〔2021〕8号)、《关于印发中央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农计财〔2021〕19号)精神,现将涉及我县的2021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项目计划下达你们,请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加快实施,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实现绩效目标。
附件:2021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计划表
略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