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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住建发〔2022〕31号关于加强住建领域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暨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住建发〔202231

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加强住建领域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暨

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发生火灾405起,直接财产损失223.42万元,火灾形势不容乐观。春节期间生产经营活动活跃,加之第24届“冬季奥运会”的举行,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任务艰巨,为切实做好住建领域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按照汉中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冬奥期间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汉消安委发20222号)文件要求,结合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通知》(汉住建发20226号)文件,现将做好住建领域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暨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断健全完善住建领域基层消防管理机制,夯实工程参建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确保全县住建领域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建设工程消防审验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有关文件要求,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提升工程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工作水平;夯实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机构等主体责任,是否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履行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和义务;依法查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中存在的违法行为。(消安股牵头,质安站配合)

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重点检查:1.施工现场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技术措施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是否符合消防有关规定,并是否按图设置消防设施;3.施工材料现场堆放以及安全网防火性能是否符合要求;4.强化现场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抽样检查测试,查看是否存在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填缝剂和燃烧性能等级不符合要求的材料;5.临时使用电缆、电线是否存在老化、短路隐患;职工宿舍是否存在私拉电线、私自使用电器情况;漏电保护是否按标准设置;6.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存在无证上岗和违章操作行为;7.乙炔、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使用管理是否到位;8.动火管理(动火审批、消防安全措施、监护人)是否到位;9.电动自行车使用、停放管理是否规范;10.是否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设置消防车道、临时给水、应急照明,配备的灭火器材、设施是否达到标准要求等。11.是否存在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质安站牵头、消安股、建管股配合)。

(三)强化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管理

1、加强物业消防安全及高层建筑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法律和约定的服务内容,做好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运行、维修维护和经营管理,维护道路畅通。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设施检查,严查住宅小区公共区域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消防设施损坏停用、常闭式防火门“常开”、电缆井内违规设置线路设备、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占用堵塞、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隐患;督促物业单位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消防车道标识化管理,及时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加强对公租房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房产交易中心牵、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

2、强化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风险治理。结合“4111”专项工作,以及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推动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升级改造,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使用区域设立防火分隔,加强临时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确保施工区域消防安全,不断完善基层消防基础设施。(城建股牵头、质安站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股室、单位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思想,严把消防安全风险关,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始终落实日常巡查、定期检查、专项排查制度,切实提高防范和遏制住建领域消防安全能力和水平。

)加强宣传,多方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大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常识和自救逃生基本技能,全面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努力减少消防违法违章行为。

    (三)强化隐患排查,落实整改。要深刻汲取近期全国范围内安全事故教训,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筑牢安全防线,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真正发现问题和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对存在安全隐患较多、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一律停工整改;对隐患治理及整改不力,特别是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请各股室、单位将排查整治情况于每月20日前报消安股办公室。             

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2年2月10日

                                                  

  抄送:县安委办、县消安委。                            

  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2年2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