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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检的通知

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1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

年检的通知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

为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履行守法诚信义务,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陕西省劳动监察条例》,现就县本级2021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检时间、范围及内容

(一)时间安排

2022420日至2022615

(二)年检范围

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县民政局登记注册的企业、有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记领取许可证的职业介绍及职业培训机构。

(三)年检内容

1.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

2.订立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集体合同和女职工权益保护集体合同)及履行合同的情况;

3.执行就业准入制度情况,招收录用职工的情况;

4.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

5.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6.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7.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8.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9.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10.职工持证上岗情况、培训情况;

11.用人单位建立工会组织情况;

12.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二、劳动保障年检须提交的资料

(一)《略阳县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检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手册》及《略阳县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检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登记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社区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2021年第四季度或12月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2021612月份职工工资表及612月份考勤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用人单位与不同岗位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10份;

(六)组建工会的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文本原件;(包含: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集体合同和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等)文本(如未签订集体合同,应书面说明原因)。

(七)2020年度《略阳县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检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手册》(新参加单位不提供);

(八)应当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的岗位上的职工所持证书复印件,职工技能培训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

(九)2021年度新录用职工备案资料;

(十)单位制定的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复印件;

(十一)25人以上用人单位应成立工会组织,提供《工会法人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未成立的,应书面说明情况)。

(十二)其他能够说明年检及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资料。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确定专人负责。2021年度劳动保障年检工作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的重要制度。它既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一项有效措施,也是用人单位对本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自查总结。各用人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明确专人具体落实。

(二)全面落实整改。各用人单位要对2020年年检中发现的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等违法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全面落实整改到位。如未整改落实的,将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三)审查报送资料。各用人单位可在略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eyang.gov.cn/lyxzf/lyzwgk/gsgg/gk_list.shtml)公告及网上服务栏目自行下载本文件和《略阳县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检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手册》、《略阳县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检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登记表》,并于2022615日前携带相关年检资料,到县劳动监察大队接受年检。

联系单位:略阳县劳动监察大队

办公地址:略阳县人力资源大厦802

联系人:彭兴珍冯 钰

联系电话:0916-4829085      QQ号码:2734114028

附件下载:2021年度年检手册 

          2021年度年检登记表 


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0日

2021年度年检手册

2021年度年检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