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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建立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医疗救助时效

为进一步提高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治理成效。针对个别对象在住院期间获得低保、特困、“三类人群”身份的人员,因信息传输延时,导致特殊身份信息更新标注不及时,无法享受“一站式”医疗救助保障的问题。县民政局主动作为,会同县医保局、县乡村振兴局研究救助措施,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在省民政厅每月更新低保、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人员信息的基础上,县民政局将每月新增、减少的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到人花名册推送县医保局,进一步畅通线下信息数据交换渠道,及时维护更新陕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信息。县医保局每月对住院报销的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人员进行筛查,将在住院期间获得特殊身份的住院报销人员进行排查,对确因身份信息更新不及时未享受“一站式”医疗救助保障的人员反馈至镇(街道),由镇(街道)给予医疗救助,持续加大镇(街道)、村(社区)医疗救助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应救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