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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同意略阳县铭师堂教育文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终止办学的批复

略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同意略阳县铭师堂教育文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终止办学的批复

略阳县铭师堂教育文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终止办学申请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第五十六条之规定,经审核,同意终止办学。终止办学的机构名称为“略阳县铭师堂教育文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举办者为梁骞,办学地址为“略阳县象山路金亚二部综合楼三、四楼”,办学许可证号为“261072770000029”。

终止办学后,请你公司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之规定,依法进行财务清算,按规定处理财产。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略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