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做好2022至2023学年度全县中小学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教育中心校、中小学、幼儿园,局属教育单位: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至2023学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汉教发〔2022〕18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22至2023学年度全县中小学校寒假安排如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2023年1月6日放假;高中学校放假时间不晚于1月14日;幼儿园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执行;所有中小学幼儿园于2月6日(星期一)报到,2月7日(星期二)正式上课。现就做好寒假前及寒假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安全教育管理。放假前,各学校幼儿园要集中力量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寒假安全专题教育,重点加强传染病防控、防火、防煤气中毒、道路交通、食品卫生等相关知识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告知家长放假时间,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假期安全管护。寒假期间,要落实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妥善管理好实验室仪器、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及时切断或关闭相关场所的电源、水源、气源,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开学前,要对每一所学校的校舍、设施设备、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科学安排师生假期生活。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五项管理”要求,合理布置学生假期作业,严控作业总量,注重学科均衡,提倡布置有利于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要加强教育宣传,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体育文艺和社会实践活动,注重培养兴趣爱好特长,增强抗压受挫能力,以健康的心态、正确的方式对待困难和挫折,做文明交通出行、厉行勤俭节约、实施垃圾分类的实践者和引领者,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寒假。
三、严格落实“双减”政策要求。局职成教办要发挥校外培训整治牵头作用,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镇(办)联动,开展专项排查和不定期巡查。对在职中小学教师开展有偿补课、高中段学科类机构跨段开展义务段培训、非学科类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寒假组织学科类培训以及各类隐形变异等违规培训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要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等“生命通道”畅通,坚决防止安全事件发生。持续推进校外培训机构全流程监管,引导家长使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或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在线进行选课、销课、缴费等。
四、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要细化防控方案,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流行性出血热、流感、感染性腹泻等传染病防控工作。要认真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引导师生和家长自觉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寒假期间,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少聚会、少聚餐,外出时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加强健康监测。
五、有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进、知、解”活动要求和教育系统实际,在放假前对全体师生员工开展一次防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要针对假期电信网络诈骗易发高发的特点,督促指导辖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在放假前开展一次覆盖全体学生和教职员工(含临聘人员)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教活动。加强警示教育,坚持以案说法,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提醒家长加强学生手机管理,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强化学生网络生活和网络交易活动的监管,有效杜绝受骗案件发生。
六、切实加强值班护校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假期值班工作,落实值班人员和岗位职责。寒假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不得随意调整值班时间、改变值班人员,值守领导及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加强值班巡查,保持通信联络畅通,遇有重大情况和重要信息必须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严禁擅自脱岗、离岗。各学校、幼儿园和单位假期值班护校安排要在放假前报县局校安科。
局综合股电话:4822403,局校安股电话:482058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4822267。
略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