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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走教教师资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通过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走教,带动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素质和教学质量,引导城镇优质教师资源向乡村合理流动,有效弥补农村学校音体美专业教师师资不足问题,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发[2019] 5号)精神,结合陕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陕西省走教教师资助项目实施方案》(陕教人办〔20229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县学校走教教师资助项目,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教师走教,带动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队伍素质和教学质量,引导城镇优质教师资源向乡村合理流动,有效弥补农村学校师资不足问题,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走教内容

(一)实施范围。我县走教教师资助项目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实施,每批1个学年,整个周期为5年。

(二)走教人数。计划在全县义务段学校内每年选派不少于35名左右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音体美专业教师师资不足的学校实施走教各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可以适当调剂。

(三)资格条件。以县域内走教为主,按照就近原则,从教育质量较好的中小学,选派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骨干教师,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条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或短期的基层巡讲、交流或支教以及“三区”人才计划均不列入选派范围。

(四)岗位职责。在完成原单位教学任务基础上,每周至少1次到乡镇及以下小规模学校走教,担任相应课程的教学任务,并采用多种形式帮助受援学校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选派程序

走教教师资助项目按照统筹实施、因地制宜、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县教体局将统筹考虑县域内乡村小规模学校师资力量、学科结构、走教距离、教学计划等因素,建立相对固定的学校走教结对关系,可由一所学校走教结对多个乡村小规模学校。按照集团化办学结对关系实施走教,未纳入集团化办学的学校,由镇中心校和镇域内完小和教学点结对实施走教,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做个别调整。

每年7月底前,各学校将上学年走教项目实施情况和下学年走教计划需求报县教体局。教体局将按照审定计划组织教师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并签订走教工作协议。各有关学校结合选派情况制定教学计划,确保走教教师在秋季学期开学到岗工作。

四、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教师在走教期间原人事关系不变,享受原单位同类同级人员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原单位要为走教教师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走教期间的考核评价将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和绩效发放的重要依据。

(二)交通费补助。走教教师资助项目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选派教师按月发放交通费补助,所需资金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专项经费予以定向补助,按照实际选派情况每学期末直接支付给走教教师个人账户。按照每人每月400元(含15公里以下)、500元(16-25公里)、600 元(含26公里以上)的标准,明确各走教学校交通费补助标准。全年按10个月计算,寒、暑假不予补助。

实施走教教师资助政策后,各地原出台的教师相关补助政策等应当继续实施,不得因实施走教教师资助政策而取消或降低补助标准,不得减少走教教师合法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派出学校要成立走教教师资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要把走教教师资助项目作为巩固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抓手,逐步探索形成提高农村和小规模学校师资水平、区域内师资均衡发展的长效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教师走教期间的日常管理。派出学校和受援学校共同对教师走教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及时向教体局反馈。

(二)强化责任监督。派出学校要将教师走教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加强实施过程中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走教过程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县教体局也将把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评的重要内容,定期对走教教师资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确保补助到位。派出学校要结合实际明确各走教结对学校的交通补助发放标准,学期末及时报送相关信息,确保补助经费落实到人。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学校要加强政策解释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走教教师资助政策,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推广成功做法,切实通过走教教师资助项目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