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征集2023年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及
岗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帮助未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积累社会实践经验,增强就业竞争力,促进广大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同时缓解部分单位工作人员紧张问题,现面向全县广泛征集见习单位及岗位。
一、征集时间
2023年2月8日-2023年3月10日
二、见习时间
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
三、岗位要求
按照《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陕人社发〔2019〕51号)的要求,此次征集见习岗位要适合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师学院毕业生及16至24岁的失业青年。各单位在申报见习岗位时,应将开发的适合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师院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岗位分别填报。
见习岗位的设置应从单位工作实际出发,提供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的就业见习岗位,岗位要求既能给予见习人员锻炼机会,又能促进本单位工作开展。
四、申报方式及材料(网上申报+纸质资料)
(一)申报材料:
初次申报见习单位的先登录网址注册单位信息并填写《略阳县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附件1)一份、略阳县就业见习指导老师登记表(附件2)一份、《略阳县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附件3)一份,《略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与见习单位协议书》(附件4)两份,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企业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往年已注册申请过且见习工作持续开展的,仅需提供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即可。往年申请成为见习单位,但见习工作未持续开展(如,去年未接收见习人员的),今年需重新申报见习单位相关资料。
(二)申报网址:
http://1.85.55.147:8017/sxjyjx/gotologin;sxjyjx;
五、岗位选择
(一)单位征集结束后,略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在考察核实的基础上,将符合见习条件的单位分批次在略阳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未公示单位进行的见习活动按照规定将不予认可。符合见习条件的毕业生可在公告的单位中自选岗位,也可由略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推荐岗位。
六、见习补贴
(一)见习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由略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为每名见习人员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单位可参照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报酬标准,须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为见习人员增发生活补助。
(二)就业见习生活补贴实行先发后补方式,即见习单位必须按月通过银行转账向见习生发放生活补贴,各见习单位在见习生结束见习后凭银行发放明细凭证复印件、每月考勤表复印件、见习补贴申请表(附件5)及见习单位鉴定表(附件6)各一份;向县略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申请补贴。见习留用率达50%的见习单位,可凭见习生留用名单、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留用后前三个月的银行发放工资明细凭证各一份向略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申请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
七、注意事项
(一)见习人员在见习期内终止见习的,见习单位需在终止见习后三个工作日内上报略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并及时登录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系统注销见习人员信息。
(二)见习期内,见习单位须加强对见习人员的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对接工作并严格考勤,当月见习生活补贴按规定月标准计算:月出勤时间10-15个工作日的,当月见习生活补贴按规定月标准的50%计算;月出勤时间不满10个工作日的,当月不享受见习生活补贴。
(三)办公地址:略阳县人力资源大厦二楼大厅(人才交流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赵 媛 0916-4821111
附件:
1.略阳县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
2.略阳县就业见习指导老师登记表
3.略阳县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
4.略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与见习单位协议书
5.略阳县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
6.略阳县就业见习人员鉴定表
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8日
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 2月8日印发
附件1
略阳县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时间: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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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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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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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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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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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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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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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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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指定专人负责见习工作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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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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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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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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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见习 岗位情况 |
岗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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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要求 及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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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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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略阳县就业见习指导老师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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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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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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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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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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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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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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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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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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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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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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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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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教育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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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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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略阳县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需求类别:□高校毕业生 □失业青年
序号 |
见习单位 |
见习岗位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见习期限(月) |
需求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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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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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4
略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与见习单位协议书
甲方:略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乙方:
按照《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陕人社发〔2019〕51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略阳县就业见习制度,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促进毕业生就业能力,现拟定略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与见习单位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后经考察合格,双方同意可续签协议。
二、甲方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见习计划,开展见习服务;
(二)受理、审核见习单位资格认定申请,出具审核认定结果;
(三)收集整理、分类汇总本行政区域见习岗位信息,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组织开展见习供需对接活动,统筹调剂本行政区域见习资源;
(五)办理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按规定向见习单位拨付见习补贴资金;
(七)承办与见习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乙方主要职责
(一)制定落实见习管理制度;
(二)积极开发见习岗位,为接收见习人员创造条件;
(三)及时与达成意向的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书;
(四)委派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技术或管理人员作为见习指导老师,指导帮助见习人员开展工作;
(五)建立见习人员考勤制度,做好考勤登记;
(六)及时掌握见习人员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加强安全和健康管理,不得安排见习人员在有毒有害或具有安全隐患的岗位见习,有职业卫生要求的要定期组织见习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七)通过银行按月为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补贴;
(八)见习期满,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表现提出考核意见,并出具见习鉴定报告;
(九)留用见习期间表现优秀的见习人员就业;
(十)建立见习工作档案,妥善保存见习人员登记表、见习协议书、考勤记录、见习补贴报账资料及财务凭证等见习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四、附则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5
略阳县就业见习单位补贴申请表(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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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公章) 类别:□政府补贴类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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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单位信息 |
见习人数 |
政府补贴金额(总) |
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审核意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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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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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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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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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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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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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人员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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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见习人姓名 |
性别 |
本人电话 |
见习时间 |
政府补贴金额 (1200元/月)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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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略阳县就业见习人员鉴定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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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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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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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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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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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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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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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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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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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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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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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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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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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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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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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期限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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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单位鉴定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