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根据《汉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工作的通知》(汉教发〔2023〕123号)精神,我县今年开始开展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根据我县需求,2023-2024学年实施银龄讲学计划的受援学校为略阳县各镇农村学校。
二、招募人数
计划招募“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1名。具体岗位需求为:略阳县乡镇小学教师1名。
三、资格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政治可靠、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甘于奉献、爱岗敬业、不怕吃苦;年龄不超过65岁(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优先选聘高级职称教师,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四、招募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
1.自愿报名。符合条件的退休教师根据招募岗位信息,按照自愿的原则,选择拟申报的学校及岗位,填写《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申报表》(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教师任职资格证书、近六个月体检表、主要荣誉证书),申报表中意向支教形式除了必选项外至少再选一项。
2.资格审核。我县将根据讲学教师申报条件,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拟招募讲学教师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
3.公示公布。县教体局将拟招募讲学教师名单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招募的讲学教师名单向社会公布。
4.签订协议。县教体局与招募的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讲学时间、讲学学校、讲学方式和内容、办公与生活条件、生活补助,以及争议处理办法等。正式签约前,退休教师须提供近6个月内体检报告。
5.上岗任教。2023年秋季开学前,受援学校按照服务协议安排讲学教师上岗任教,做好管理服务和考核工作。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22日。
联系电话0916-4821818 联系人:王春江
附件:《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申报表》
略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