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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安全住房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

略住建发〔2023〕113号
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安全住房保障相关
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扎实做好2023年农村住房安全保障相关工作,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住房保障动态监测机制
根据县住建局印发的《巩固脱贫成果防返贫致贫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监测预警处置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镇办要严格落实住房保障动态监测机制,充分发挥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的作用,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将监测和农户主动申报相结合,动态监测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同时要开展走访摸排和政策宣传工作。在覆盖所有农户的基础上,重点对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安全情况进行动态监控,特别是要注意强降雨、强降雪等极端天气下,及时排查农户房屋受损情况,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户房屋要建立台账,并做到第一时间上报处置。
二、强化汛期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一)各镇办要密切注意辖区内因洪涝灾害造成农房受损的情况,对因洪涝地质灾害受损导致住房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县住建局。同时镇办要妥善安置好因灾导致房屋冲毁或倒塌不能居住的农户,不得简单地安置在帐篷和活动板房里,做到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切实保障受灾农户生命财产安全。
(二)对因灾灭失或鉴定为C级和D级的住房,在充分征求、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指导农户制定房屋整治计划,通过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应急救灾等多种方式,切实保障受灾贫困农户住房安全。同时要持续关注洪涝地质灾害对贫困农户住房安全的影响,及时查漏补缺,妥善解决包括已实施危房改造后因灾返危等各类贫困农户住房安全问题。
三、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工作进度
(一)施工进度情况。截至7月底,全县已纳入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含农房抗震改造)的69户,已完成改造达到验收条件2户,主体完成建设51户,在建16户,进度排名在全市较靠后。因此,各镇办务必要在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的基础上,督促农户加快施工进度,确保10月底前全面竣工验收合格,11月底前补助资金全部兑付到位。
(二)档案资料完善。各镇办要同步完善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档案,纸质档案要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竣工一户、归档一户,所有档案信息必须做到纸质档案和电子信息档案一致。
(三)网上信息录入。各镇办要安排专人在“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系统”对危房改造对象信息录入,录入危房改造对象信息时,要认真填写系统要求的各项内容,特别是在录入农户贫困类型、家庭人数、身份证号码、改造后房屋面积、资金情况、列入计划年度、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几个选项中,务必要精准,并认真审核逻辑关系,同步上传电子档案信息,信息录入工作要及时、准确无误,录入内容要符合要求。
四、加强农村危旧房屋管控
各镇办要有序组织开展农村长期无人居住的危旧房屋整治,对于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逐户动员农户进行危房改造;对于存在安全隐患但无法拆除的房屋,采取封存、设立警示标识、划定防护区域等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对于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督促引导房屋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按照具体情况进行修缮、重建或者拆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