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市、县“平安校园”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切实做好市、县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促进学校平安稳定,根据《关于评选2023年汉中市“平安校园”的通知》精神,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程序
1.自查申报阶段(9月5日—10月14日)。申报汉中市平安校园和略阳县平安校园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对照《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创建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自查合格(90分以上,无一票否决项)后方可向县局申报。申报市级“平安校园”的学校须先获得县区级“平安校园”称号。
2.考核评估阶段(10月17日-11月18日)。县区成立市级“平安校园”交叉考评工作组,对其他县区推荐申报、
经市教育局初审的学校幼儿园进行交叉考核评估,对2015年度已获得市级平安校园,暂未获得省级“平安校园”的学校进行复验。
3.考评审核阶段(11月21日—12月23日)。推荐上报并经交叉考核评估合格的学校,由汉中市教育局抽查考评审核合格后,授予汉中市“平安校园”称号。由县教育局抽查考评审核合格后,授予略阳县“平安校园”称号。对于复验合格的学校将继续保留汉中市“平安校园”的称号,复验不合格的将取消汉中市“平安校园”的称号。
二、申报条件
1.2023年汉中市平安校园:已获得县级平安校园满3年的学校,对照《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创建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达到90分以上(无一票否决项),方可向县局提交自评打分表和申报表。县教体局对申报学校进行评选初审,初审合格后上报市教育局,市考核评估工作组进行审核。
2.2023年县级平安校园:申报学校对照《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创建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达到90分以上(无一票否决项)即可向县局提交自评打分表和申报表,申报后由县“平安校园”考核评估工作组进行审核。
3.2023年市级平安校园复验学校2所(横现河初级中学、金家河镇中心小学),由市级“平安校园”评估组评估复验。
三、工作要求
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平安校园申报工作,要认真对标进行自查,积极做好申报和迎检工作。申报的学校须填写市、县“平安校园”创建自评表、申报表以及创建工作事迹材料各一式三份,签署学校意见盖章后于9月30日前报县教体局605室。
略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