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做好县图书馆总分馆村级服务点(农家书屋)图书选送分类编目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高质量完成2023年公共文化服务年度考核指标任务,根据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将农家书屋纳入县级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工作方案》(略文旅发〔2023〕46号),结合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半年检查督帮工作有关要求,决定由县图书馆负责对全县31个村级服务点的图书集中编目分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村选送书标准
由相关村负责按要求将图书送至县图书馆。所选图书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必须是正规出版社出版图书(即版权页有CIP数据)。
2.以文学、历史、艺术、政治等11类社会科学读物为主,自然科学读物为辅。
3.有关种植养殖业的实用技术册页、宣传册不予编目。
4.各村所选送200—300册图书。
二、送书要求
1.各村于9月28日前,将选送的图书送至县图书馆(高台羌文化广场)。
2.所送图书一律用纸箱装书,写上村名及联系人。
3.县图书馆接收图书人:高莉 周彩云
三、集中编目
1.县图书馆集中1个月时间,对各村送图书进行统一分类编目。
2.编目好的图书,统一在书的扉页、书口处加盖镇(街道)分馆统一制作的馆藏章。
3.各村所编图书纳入全县图书馆总分馆制服务体系,统一在LSP图书馆服务平台https://hanzhong.libsp.cn/实现借阅管理及读者服务。
四、村级服务点建设要求
1.在图书编目期间,各村按照村级服务点(农家书屋)建设标准》,尽快完善村级服务点,即阅览室、阅览座席、电脑、扫码枪、图书管理人员等工作。
2.县图书馆适时开展全县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培训会议。
3.待所有图书编目上架后,县文旅局与县图书馆抽调人员,逐村检查指导,以备考核。
略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