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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教育体育局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


略阳县教育体育局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

“三审三校”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局机关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质量,确保信息发布安全,促进平台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制度关于“三审三校”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坚持稿件“三审三校”责任制度。

(一)一审一校。由撰稿人和所在学校(科室)负责人对稿件进行初审和校对,有公章的需加盖公章。负责人要从稿件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角度进行审查,确保稿件政治方向准确无误,措辞恰当合理。认真把好稿件的政治关、知识关、文字关,审核无误后填写《略阳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审批表》,按程序送审。

(二)二审二校。由稿件相关内容管理科室负责人和相关分管领导对稿件进行再审再校。二审二校领导需在通读全稿的基础上,站在分管业务工作的责任意识上把好稿件审查关,确保稿件合理合法且不涉密后在审查表上签注意见。

(三)三审三校。由电教中心负责人和教体局分管宣传领导对稿件进行最终的审查和校对。主要对稿件政治方向、社会效果、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等方面进行审查把关,最终决定是否发布,并在审批表上签注意见。

第三条 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电教中心在收到电子版稿件和已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审批表后,要根据稿件内容进行规范合理的编辑排版,并及时发布,确保信息发布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