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乡村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若干措施的通知》(陕教〔2022〕45号)和《汉中市教育局汉中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好连片贫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的意见》(汉教发〔2017〕27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略阳县教育体育局略阳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的通知》(略教体发〔2017〕179号)文件要求,严格按审批程序和补助标准对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应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落实情况做了汇总,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10日
监督电话:4821818 4829077
接待科室:教师工作股 资金管理股
详情见附件:略阳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公示名单.xlsx
略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