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及有关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要求,切实加强全县经贸系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聚焦民爆、国资、规上工业、限上商贸、加油站、农贸市场等重点行业企业,履行好经贸部门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建设工程隐患排查监管职责,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态,及时消除各类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经贸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决定从即日起至2026年6月,在经贸系统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秉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全面复盘2025年度全县经贸领域企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梳理短板不足。通过专项整治,督促指导企业全面排查整治自建厂房、库房、经营场所、加油站点、农贸市场改扩建、设备安装、基础设施修缮等各类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打击一批建设施工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一批企业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压实企业作为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内部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秩序,强化工程质量安全源头管控。确保全县经贸领域建设工程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降低一般事故发生频率,推动经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聚焦县经济贸易局监管的各类企业自建、改扩建、修缮等建设工程项目,核心覆盖全县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县属国资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加油站、农贸市场六大类主体,重点排查企业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包括生产车间、仓储库房、经营门店、加油棚、储罐区、市场摊位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设备安装、装修改造、零星修缮等各类建设工程。整治重点涵盖企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程质量保障、从业人员资质审查、施工行为规范、应急管理等多个方面,实现经贸领域监管企业建设工程安全检查全覆盖、无死角。
三、整治内容
本次专项整治以经贸部门督促指导为核心,聚焦企业作为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内容:
(一)压实企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县经贸局重点督促指导各监管企业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企业内部分管负责人、具体经办部门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和考核标准;企业是否足额保障建设工程安全投入,提供必要的安全施工条件和防护资金;是否对承接本企业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资质审核和安全管理,全程监督施工方落实安全施工要求;是否定期开展建设工程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杜绝以包代管、放任施工等问题。
(二)强化企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控
督促指导企业加强自建及委托施工工程现场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包括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与执行情况;动火动电、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交叉作业等特殊作业审批及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防火、防高坠、防中毒窒息措施落实情况,消防设施配备与管理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围挡设置、物料堆放等规范情况,尤其针对民爆企业库房周边、加油站储罐区、农贸市场人员密集区域等特殊场所施工,严查违规作业、安全防护不到位等问题。
(三)严把企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关口
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检验检测,严禁使用不合格建材;加大对隐蔽工程、关键施工工序的监督力度,全程跟踪施工质量,确保每一道工序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规范;重点排查企业自建厂房、加油站点、仓储库房等涉及生产经营的建设工程,杜绝质量不达标、结构不安全等隐患,保障工程建成后符合安全生产运营要求。
(四)严管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环节
督促指导企业对建设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行清单管理,检查是否督促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是否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是否督促监理单位履行专项巡视检查职责,对违规施工行为及时制止、督促整改;针对民爆企业、加油站等高危行业企业的建设工程,重点排查专项方案落实、现场监护、风险防控等关键环节,严防因施工引发安全事故。
(五)规范建设工程从业人员资质管理
督促指导企业加强施工人员安全管理,检查是否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尤其是新进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企业主要负责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掌握基本安全管理知识;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临时用工是否接受岗前安全培训;是否督促施工单位为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杜绝无证上岗、未经培训上岗等违规行为。
(六)规范企业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行为
督促指导企业规范自身建设工程发包及管理行为,严查企业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肢解发包建设工程,是否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施工单位;监督企业及时制止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督促企业落实现场监管责任,对监理单位不履职、施工单位违规作业等问题及时上报并督促整改;对企业建设工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维护建设工程管理秩序。
(七)完善企业建设工程应急管理体系
督促指导企业结合建设工程施工特点,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施工单位开展应急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与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正常使用;明确应急处置人员,发生突发情况能够快速响应;尤其针对加油站、民爆企业等高危场所施工,制定专项应急处置预案,严防施工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坍塌等事故。
(八)做好企业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备案衔接
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相关要求,按照汉中市《关于加强汉中市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汉市建安办发〔2025〕8号)、略阳县《关于加强略阳县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略建安办发〔2025〕4号)及扫码备案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办理企业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备案手续,确保备案材料齐全、真实、有效;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及镇(街)做好备案信息报送,建立企业内部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台账,落实全程安全监管。
四、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3月10日—3月31日)
县经贸局牵头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监管职责,召开经贸领域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将整治要求传达至各监管企业;广泛宣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政策,营造浓厚整治氛围,督促各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准备工作,细化本企业建设工程安全排查清单。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6年4月1日—6月30日)
各有关企业严格对照整治内容,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全面自查,建立问题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及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各类隐患,重大隐患立即停工整改并上报县经贸局。县经贸局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督导、重实效”的要求,对各企业建设工程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现场检查,全程跟踪隐患整改进度,确保闭环管理;对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及时约谈提醒、督促限期整改,违法违规行为配合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6年7月1日—12月31日)
各有关企业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分析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善企业内部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县经贸局全面梳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提炼经验做法,形成工作总结报告;持续强化对企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日常督促指导,巩固整治成果,推动企业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规范化、常态化,专项整治结束后转入日常监管,长期坚持落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监管责任
为有效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成立略阳县经贸领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县经贸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安全环保股,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协调、督促指导、信息汇总等工作。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明确股室监管分工,切实履行经贸部门督促指导职责,推动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督导检查,狠抓整改落实
县经贸局定期对各监管企业建设工程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督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现场核查、台账核对等方式,紧盯隐患整改全流程;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排查流于形式、整改敷衍了事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纳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对企业日常监管及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健全信息报送,强化沟通衔接
各有关企业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工作,每月25日前将建设工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报送至县经贸局;4月底、6月底前分别报送阶段工作开展情况,12月2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对业务范围内企业相关资料收集齐全、审核把关后,统一报送至局安全环保股,由安全环保股做好资料汇总上报工作。同时,加强与县建安委、住建、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抓好经贸领域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联系人:张力 电话:4820512
略阳县经济贸易局
2026年3月20日
陕公网安备610727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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