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及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略安委办发〔2026〕17号《略阳县深化全民“安全第一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压实工业、商贸流通、成品油经营领域安全宣教责任,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素养,提升事故防范与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安全培训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我局制定了《经贸领域深化全民“安全第一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在关键时间节点(新员工上岗前、复工前、新开业前、新改扩建投用前等)扎实开展“安全第一课”,确保全员覆盖、取得实效。
联系人:张力 联系电话:4820512 QQ邮箱:19042911
略阳县经济贸易局
2026年5月12日
经贸领域深化全民“安全第一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略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略阳县深化全民“安全第一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略安委办发〔2026〕17号)要求,为持续巩固提升经贸领域全民“安全第一课”实施成效,构建常态长效、精准高效的行业安全教育体系,结合我县工业、商贸、加油站、民爆物品生产销售等行业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全面落实县安委办深化全民“安全第一课”工作部署的基础上,压紧压实经贸领域各企业安全宣教主体责任,实现工业、商贸、加油站、民爆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全覆盖、关键节点全管控。推动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转变,有效防范化解火灾、爆炸、触电、机械伤害、有限空间中毒、加油作业事故等突出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全县经贸领域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根基。
二、责任分工
按照“县级统筹、行业主管、企业主责”的原则,落实以下责任:
县经贸局主管责任:负责制定全县经贸领域“安全第一课”专项方案,指导、督促工业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加油站、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开展“安全第一课”;按时向县安委办报送工作进展。
各企业主体责任:各工业企业、商贸企业、加油站、民爆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第一课”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部署、亲自授课。在新员工上岗前、复工复产前、新项目投产前、新场所开业前、新改扩建加油站投用前等关键节点,必须组织全员“安全第一课”,建立培训档案,留存影像资料和签字确认记录。严禁未经培训上岗、未开课复工。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工业领域“安全第一课”
1.主要任务:负责冶金、有色等工贸行业企业全员安全培训,重点覆盖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粉尘防爆等关键环节。
2.工作措施:一是5月中旬前,各企业完成工业领域安全宣教视频、警示片制作及相关安全宣传单页印制;二是各企业新员工上岗、春节后复工、转岗前,需完成不少于24学时(含理论+实操)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复工前严格执行“六个一”要求;三是各企业建立班前会5分钟安全提示制度,每日强调作业风险、操作禁忌及应急措施。
(二)商贸领域“安全第一课”
1.主要任务:各商场、超市等商贸流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宣教,重点突出防火防爆、用电燃气安全、电梯使用及人员疏散等。
2.工作措施:一是新开业、新改扩建商贸场所,须完成全员“安全第一课”并经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营业;二是大型商业综合体每半年组织1次消防及疏散演练,餐饮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每季度分别开展燃气安全、拆解作业安全培训演练;三是联合相关部门抽查商贸企业培训落实情况,对未落实企业督促整改。
(三)加油站领域“安全第一课”
1.主要任务:全县加油站(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重点覆盖加油卸油规范、防静电、防火防爆、散装汽油管理及初期火灾扑救。
2.工作措施:一是各加油站要制作加油站安全宣教视频、警示片及相关安全口袋书;二是新改扩建加油站营业前,须完成全员“安全第一课”,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三是每季度开展加油操作及应急灭火培训,每半年组织1次综合应急演练;四是销售散装汽油时同步进行安全告知,发放须知并留存记录;加油人员须持证上岗。
(四)民爆领域“安全第一课”
1.主要任务:负责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含仓库)从业人员安全培训,重点突出民爆物品储存、装卸、运输、流向管理及库房安全等。
2.工作措施:一是民爆企业要制作民爆领域安全宣教视频、警示片及相关操作手册、告知资料;二是新员工上岗前完成不少于72学时专项培训,每年再培训不少于20学时,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三是民爆物品装卸、出入库前,现场负责人需对作业人员进行不少于30分钟安全交底;四是库房管理人员每季度接受专项培训并组织应急演练;五是每季度配合公安、应急等部门核查企业培训情况,将落实情况纳入民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年审。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5月10日前):召开部署会,印发方案;各企业制定本单位“安全第一课”工作计划,明确主抓领导和联络员。
2.首轮集中宣教阶段(2026年5月15日前):各企业对照本方案要求,完成首轮全覆盖集中宣教,确保不漏一岗、不落一人。首轮培训以观看警示片、集中授课、应急演练为主要形式。培训记录(签到表、照片、考核结果)留存备查。
3.常态化推进阶段(2026年5月16日起):将“安全第一课”融入日常管理,新员工入职必训、节假日复工必训、新业务开展前必训。每月至少开展1次安全提醒(班前会或专题会),每季度组织1次专项培训或演练。
4.督导总结阶段(每季度末、年底):县经贸局每季度开展一次行业内督导,年底进行年度总结评估,通报工作成效突出企业和反面典型,提炼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经贸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第一课”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环保股牵头负责日常协调和督导。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确保人员、经费、时间、内容“四落实”。
2.强化宣教资源保障。各企业自行制作工业、商贸、加油站、民爆四个领域标准宣教视频和警示片,也可直接转发上级统一制作的宣教片源,于5月15日前完成全员推送学习。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补充本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内部违章图片等素材,进一步增强安全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3.严格督导考核。将“安全第一课”落实情况纳入企业安全生产年度评价、评优评先、政策扶持的重要依据。对未按要求开展培训、培训记录造假、未经培训上岗的企业,县经贸局将依法依规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通报相关监管部门联合查处。
4.营造浓厚氛围。各企业在厂区、车间、加油站营业厅、民爆库房入口等显著位置设置安全宣传栏或电子屏,循环播放安全提示。利用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方式每周至少推送1条安全知识。鼓励员工通过“随手拍”举报身边隐患,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
5.加强信息报送。为确保“安全第一课”工作不走过场、落地见效,企业在完成安全生产第一课培训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归档工作,明确专项报送对接人员,设立工作专属联系人进行资料报送。重点归集整理培训实施方案、培训通知、参训人员签到表、现场影像资料、培训总结报告等全套佐证材料。
陕公网安备610727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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