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直属单位,有关驻略单位:
《〈略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各部门要依据《分工方案》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涉及多个部门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县发改局要加强对《分工方案》实施工作的统筹,进一步健全推进机制,加强监测评估和分析,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
县委督查办、县审计局要会同县发改局,加强对《分工方案》实施的督查、审计和指导,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整改,确保“十四五”规划纲要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