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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略阳县绿色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直属单位,驻略有关单位:

《略阳县绿色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8

略阳县绿色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一立四振兴”战略,建立健全工业绿色发展长效机制,着力构建节能高效、超低排放、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的格局。结合我县企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扣绿色转型发展主线,坚守底线思维,筑牢战略定力,落实双碳目标责任,着力打好生产装备更新、节能工艺升级、环保提升改造、绿色产品开发、智慧车间工厂园区建设等绿色企业创建攻坚战,全面推进县域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政府监督服务作用,支持企业增强绿色创建能力,积极落实各项节能减排措施,切实履行好节能环保主体责任,着力打造一批技术先进、资源节约、低碳环保、清洁生产、环境友好型绿色工业企业,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推动工业文明与生态文明和谐共融,打造略阳工业强县升级版。

二、实施范围

县域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涵盖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肥料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三、创建目标

2022年底,60%的规上企业达到县级绿色企业创建标准;到2023年底,全县所有规上企业全部达到县级绿色企业创建标准;全县规上工业企业基本实现绿色转型发展目标。

四、创建内容及标准

(一)坚持绿色循环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色发展理念,立足略阳“绿色循环,转型发展”示范县目标定位,结合企业发展实际,从发展定位上体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从资源利用上体现绿色低碳、综合利用,在工艺流程上运用先进技术,开展技术升级改造,体现降耗、降碳、增效,使企业向绿色循环、转型发展方向迈进。

绿化企业内部环境,推进厂区、矿区、生活区的绿化、靓化、清洁化,创建绿色矿区、绿色厂区和绿色车间,工厂的非生产功能区绿化率达到100%,矿区应复垦土地复垦率达到100%。严控企业内部污染,从粉尘、烟尘、废气、噪声、固废污染,加强生产废弃物、生产垃圾的集中管理和无害化处置;加大厂区矿区道路洒水降尘频次,厂区矿区生产废水实现全闭路循环利用,生活污水利无害化处理或接入市政生活污水系统达到100%,确保企业内部环境绿色美化。

(二)加快构建绿色物流体系,减少生产运输对环境的影响

鼓励工业企业对厂内物流体系进行升级改造,能封闭运输的不裸露运输,能皮带运输的不车辆运输,淘汰能耗高、污染严重的老旧非标运输车辆,将必须保留的厂内运输车辆进行清洁能源型车辆替换,并制定严格的装运卸操作规范,控制扬尘、抛物、噪音污染。对进厂区的原材料运输和出厂区的产品、固废运输,要制定装运卸操作规范,鼓励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努力降低公路货运比例。鼓励企业使用符合标准的低碳环保配送车型,发展绿色仓储,逐步构建绿色物流体系,减少工业生产运输对环境的影响

(三)加快节能环保技术改造,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发展

按照“节能、减排、降耗”的要求,深入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行动。推动高耗能行业技术创新和改造升级,新建、改(扩)建项目必须达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和污染物排放限额标准。在生产、建设、改造过程中采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推广清洁生产实用技术,及时对能耗超过限额标准的设备(设施)进行更新换代和技术改造。对新建、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环评”“能评”政策,执行率达到100%,防止“两高”项目落地。以钢铁、水泥、肥料、新材料、食品药品、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企业为重点,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工业锅炉、工业炉窑煤改气、煤改电工作,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工厂余热、电力热力等进行替代。

)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政策,稳步推进双碳目标落实

根据国家和省市县制定的碳达峰行动方案,加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排放目标管理,建立协同工作机制,稳步推进钢铁、水泥、火电等重点高能耗企业碳达峰行动。加强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持续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从严落实项目投资负面清单制度,抑制高碳投资推动钢铁、水泥、火电等高能耗企业率先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重点抓好节能、环保能力建设和污染源治理,全面实现大气、水、噪声等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引进尾矿和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先进技术,推进矿山和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五)强化节能环保宣传培训,营造绿色发展良好氛围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理念和讲话精神,每季度组织企业员工进行学习培训,利用报纸、电视、宣传栏、及抖音、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创建绿色企业的目的意义,大力营造工业经济绿色循环发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自身的能源管理机构和环境保护机构建设,抓好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从业人员政策和业务技能培训,建立能源管理师、环境管理师制度,不断提高工业企业绿色创建能力。

五、激励政策

对达到绿色创建标准的工业企业,县政府在资源配置和生产要素保障方面优先考虑,在落实财政奖补和税收优惠方面享受优先,在项目申报和融资支持方面享受优先,在错峰生产期间实行差别化管理(严重污染天气一级预警除外)。

六、实施程序

采用企业申报、部门审核、社会公示、县级命名的工作方式,开展绿色企业认定工作。

(一)企业申报县域内规模以上企业,每年12月上旬由企业向主管部门提交“绿色企业”申请表(见附件,纸质版,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和电子版。

(二)部门审核验收经贸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等部门依据绿色企业创建标准和豁免政策实地复核企业创建情况,进行验收打分(见附件),筛选出符合条件、综合评价较高的绿色企业进行评比。

(三)社会公示对遴选出的绿色企业,县经贸局在官方网站和主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报县政府备案。

(四)县级核发公示无异议的,县政府核发绿色企业证书和命名文件。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规上企业要深入贯彻国家《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和推进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绿色工厂特征和绿色产业政策,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绿色企业创建主体责任,结合实际,编制绿色企业创建实施方案,建立长效运行机制,科学推进绿色企业创建工作。

(二)有效推进。经贸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要对企业加强业务指导,搭建服务平台,充分调动企业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县经贸局要严格绿色企业管理,建立绿色管控清单和动态管控档案,对绿色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对绿色创建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推广,对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行为和现象进行曝光

(三)严格标准。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绿色企业创建标准的,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环保事故的,以及在各类督查、巡查、检查活动中发现违规违法问题被通报的,一律撤销绿色企业认证,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附件:略阳县绿色企业申请表

      略阳县创建绿色企业评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