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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略阳县重点项目建设年活动落实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直属机构,县群团组织,驻略各单位:

根据汉中市重点项目建设年活动要求,现将《略阳县重点项目建设年活动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略阳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7日

略阳县重点项目建设年活动推进落实方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为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重点项目的投资拉动作用,为“三个略阳”建设增添动力,按照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年活动的要求,特制定以下工作落实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全力推进稳投资稳增长工作,确保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0亿元。

(二)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确保47个重点建设项目完成年度投资28亿元以上。其中:续建项目15个,年度计划投资16.55亿元;新开工项目32个,年度计划投资11.45亿元。完成总投资307.34亿元的24个前期项目各项工作任务。

(三)全力推进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工作。2020年,各镇办、各有关部门新谋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单体项目任务如下:每个镇办谋划储备投资在500万元的产业化项目2个。经贸局、农业局、中药局各8个,交通局7个,住建局、文旅局各6个,国土局5个,水利局4个,发改局、教体局各3个,林业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各2个。完成项目谋划的认定条件为:提供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规划文本等印证资料,同时谋划的项目必须是全县“十三五”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以外的新项目。

二、时间安排

重点项目建设年活动从2020年1月开始,2021年2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考核表彰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1日—3月10日)。编制《略阳县2020年重点项目计划》,印发《略阳县重点项目建设年活动推进落实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1日--12月31日)。根据活动内容,各镇办、县级相关部门、单位按要求开展工作。

(三)考核表彰阶段(2021年1月1日-2月28日)。依据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由县发改局会同县考核办组织进行,并纳入全年目标责任综合考核。

三、加强重点项目管理

(一)夯实工作责任。将具体任务落实下达到镇办、部门和单位,夯实责任,传导压力,以压力倒逼工作推进。(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项目主抓部门)

(二)实行领导包抓制度。2020年47个重点建设项目和24个重大前期项目,由县级领导包抓推进,协调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全力推动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项目主抓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

(三)实施动态管理。坚持项目进度信息月报制度,建立重点项目动态管理台账,进行全流程、全方位的动态管理,全面掌握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按月跟踪监控、分析研判,为全县重点项目顺利推进提供基础资料。(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项目主抓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

(四)创新管理方式。进一步规范重点项目申报流程、标准、依据,计划编报要求,项目推进、项目管理、督导考评等工作流程,提升项目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项目主抓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

四、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一)全力推动项目开复工。在落实必要防控措施的同时,11个市级重点项目于3月15日前开复工8个以上,其余36个县级重点项目于3月31日前开工27个以上,3月31日前全县重点项目开复工35个以上,总体达到75%。(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项目主抓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

(二)定期召开重点项目推进会议。定期召开一次项目调度会议,研判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建立项目问题清单,形成交办意见,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项目有序推进。(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项目主抓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

(三)加强督导检查。按照“一季一检查、一季一通报、一季一督办”要求,逐月督导检查项目推进情况、问题整改情况,对推进缓慢、问题整改不力的项目主抓部门和实施单位进行约谈,限期整改,跟踪问效,形成压力纵向传导机制。(牵头单位:县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项目主抓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

五、认真谋划储备项目

(一)精心编制规划。全面启动“十四五”重点项目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大问题研究,认真做好“十四五”时期重大项目的谋划储备工作,聚焦全县支柱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三个略阳”建设等方面,谋划一批产业结构优、发展后劲足、惠及民生的重大项目,建立好“十四五”规划项目库。(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镇办及县级相关部门)

(二)加大招引项目的力度。进一步借助苏陕协作、津陕合作等机遇,加大产业合作力度,着力引进项目落地建设。定期召开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大排查、大梳理,建立问题项目清单,落实包抓责任,跟踪协调服务,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完成全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42亿元,完成实际利用外资80万美元。(责任单位:县经贸局,配合单位:县级相关部门)

(三)加强能力提升培训。围绕理论系统化、业务专业化、工作精细化要求,积极参加国家、省级和市级各类项目培训,以及举办的项目谋划、项目管理、固定资产投资、产业发展、循环经济培训班,有序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参加外出考察学习交流活动。(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各镇办及县级相关部门)

六、着力优化服务环境

(一)提升服务效能。充分利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积极推进网上办公、网上受理和网上审批,简化服务流程,加快项目各项手续线上办理。(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各镇办及县级相关部门)

(二)加强要素保障。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充分利用疫情期间中省金融支持项目建设政策机遇,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建立长效便捷的银企合作机制,组织召开政银企对接会议,为重点项目建设搭建融资平台,优化土地供给。具备开工条件的重点项目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用好中省市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土地保障方面的政策规定,对省市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简化办事程序和流程,积极做好用地服务保障;优化生态环境管理。用好中省生态环境保障有关政策规定,优化审批服务,简化环评审批程序,精简环评报批要件,提高环评审批效率。(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

(三)保障建设环境。严肃查处各类影响和破坏投资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妨碍项目建设、侵害投资主体正当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解决征地拆迁、管线改建、移民搬迁、大件运输以及施工用电、用水、通信、垃圾、污水处理等困难和问题,加大协调力度,优化建设环境,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镇办及县级相关部门)

七、表彰奖励

根据《略阳县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对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项目谋划和招商引资情况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对推进有力的镇办及相关部门、建设单位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责任单位:县考核办、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各镇办及县级相关部门)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年活动由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改局)牵头落实,具体负责组织、联络、协调、服务工作。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镇办、县级相关部门要咬定目标,紧盯项目,强化责任落实,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作用,及时报道宣传先进典型,通过比进度、比实绩、拼干劲,营造项目建设赶超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