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走进略阳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专题专栏

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健全政银企合作机制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解读信息:《略阳县健全政银企合作机制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直属单位,驻略各单位,县直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工作效能,畅通重点项目、优势企业融资渠道,实现银企共赢,促进县域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和平稳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建立有效机制

(一)建立政银企对接机制

由县发改局(金融办)牵头,科技局、经贸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住建局、工业集中发展区管理委员会等配合建立我县项目信息库,对县重点项目、骨干企业发展项目实施定期梳理、实时更新的清单管理,及时向各金融机构推送项目清单;由县发改局(金融办)牵头协调组织相关金融机构和企业举办常态化的融资对接活动;由县发改局(金融办)、人民银行略阳支行定期组织召开银企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级政府、人民银行关于经济、金融的宏观政策和货币政策,商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具体措施,驻略各银行金融机构轮流承办。

(二)建立银企沟通机制

由县发改局(金融办)牵头,人行略阳支行具体负责,驻略各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共同参与,根据企业名录实行银行承包对接制度,定期开展“行长进企业”活动,畅通交流渠道,达成意向的银行和企业可以实行“金融顾问”制度,培育、帮助企业发展,解决我县政银企间信息不对称、企业信用体系不健全的“两信”问题。

(三)强化激励机制

完善银行业考核评价和激励制度,激发县域金融机构为企服务力度依据CSE三维综合评估体系,定期对县域内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能力及其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力度进行综合评估;考评结果与单位开立银行账户挂钩,对考评优秀的金融机构,财政部门于次年度协调统筹行政事业单位新开立银行账户数量给予优先支持;考评结果与财政性资金存款挂钩,在符合财政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财政部门于次年度统筹安排本级政府可支配的财政性资金存款时,按照金融机构考核等次给予分配支持。

(四)建立监督协调机制

政银企对接活动确定的项目建立工作台账落实具体承办人,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按时落实。由县发改局(金融办)、人行略阳支行组成督导组,定期对各金融机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强化金融支持

(五)优化金融服务

简化贷款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实行首问负责”和“贷款限时服务”承诺等系列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贷款所需提供的资料,简化贷款手续,建立“快审、快批、快放”的办理机制,缩短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将县域纳税大户、重点项目、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纳入重点服务对象,逐户派遣专业人员,主动上门服务。

(六)创新金融产品

用足用活金融政策法规,鼓励银行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支持各银行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发挥各自优势,不断推出适合不同融资需求的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抵质押方式,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动产质押、股权质押、订单质押、仓单质押、保单质押等抵质押贷款业务,加大实体贷款的投放力度,让信贷产品不断满足县域市场融资需求;鼓励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直接上市融资,在“新三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

(七)破解担保难题

由县发改局(金融办)负责发挥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调降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费率,引导合作机构降低担保费率;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融资担保公司,积极引进更多金融服务机构入驻略阳,加强银担合作;完善融资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偿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对担保机构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风险补偿,降低担保机构经营风险;力争3-5年,基本建成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引领,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活跃的全方位、多层次的融资担保体系。

(八)着力降低融资成本

深入落实《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查核收费项目及价格,列出清单在营业场所公布,并鼓励在公众信息网公布;加强对企业融资过程中担保、评估、登记、审计、保险等中介机构和有关部门收费行为的监督,取消贷款融资服务中的一切不合规收费。对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变相提高利率、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坚决予以严肃查处。

三、提升企业融资能力

(九)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加大企业的培训力度,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改善和规范财务运行质量,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十)主动适应融资要求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改善企业信用环境,增加企业信用信息的全面性、实用性和透明性,对企业自觉履约形成约束,增强企业诚信意识,提高融资能力。

四、加强外部环境建设

(十一)创优金融生态环境

加强金融生态建设,营造诚信为本的社会氛围,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

(十二)营造诚实守信氛围

继续深入开展信用红黑名单公示和媒体曝光工作,依法加强金融监管,确保资金规范运作,维护辖内金融稳定,培育诚信守法的金融文化。

略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