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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略阳县委员会 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省委巡视反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2019年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我县已整改到位,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具体问题:9)县级《实施方案》没有组织专家论证,没有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也未经同级人民政府审议。

责任单位:中共略阳县委员会 略阳县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一是依据新修订的《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时修订县级《实施方案》。二是认真组织专家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议后实施。

整改完成情况:2019年底,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启动后,我县即同步启动县级方案编制资料的收集工作。2020年10月10日,县政府第21次常务会和10月19日召开的县委第35次常委会,对方案编制工作再次提出明确要求。11月6日,县秦岭委正式印发《略阳县秦岭生态保护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方案》。同日,委托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生态规划设计院)负责编制工作。11月25日,《略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初稿编制完成。后组织秦岭委成员单位讨论并经专家论证,最终于2020年12月底完成终稿,并以县政府印发各单位。

公示时间: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7日 共七天

联系电话:0916-4828331

中共略阳县委员会

略阳县人民政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