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我县已整改到位,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具体问题:巡视巡察联动期间未见部门、镇办会商生态环保工作或开展联合执法监督检查的资料。
责任单位:中共略阳县委员会 略阳县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一是我县按要求制定了略阳县秦岭生态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并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二是按照《汉中市秦巴生态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实施办法》,印发了《略阳县秦岭生态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略政办函〔2019〕46号);三是今年5月11日,县秦岭委召开了略阳县秦岭生态保护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了《略阳县2021年秦岭生态保护工作要点》《略阳县2021年秦岭生态保护目标责任书》《略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略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勘界立标工作方案》《略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巡查工作机制(试行)》。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我县按要求制定了略阳县秦岭生态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并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二是按照《汉中市秦巴生态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实施办法》,印发了《略阳县秦岭生态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略政办函〔2019〕46号)。
公示时间: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7日 共七天
联系电话:0916-4828331
中共略阳县委员会
略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