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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略阳县委员会 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省委巡视反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2019年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我县已整改到位,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具体问题:巡视巡察联动期间未见部门、镇办会商生态环保工作或开展联合执法监督检查的资料。

责任单位:中共略阳县委员会 略阳县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一是我县按要求制定了略阳县秦岭生态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并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二是按照《汉中市秦巴生态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实施办法》,印发了《略阳县秦岭生态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略政办函〔2019〕46号);三是今年5月11日,县秦岭委召开了略阳县秦岭生态保护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了《略阳县2021年秦岭生态保护工作要点》《略阳县2021年秦岭生态保护目标责任书》《略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略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勘界立标工作方案》《略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巡查工作机制(试行)》。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我县按要求制定了略阳县秦岭生态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并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二是按照《汉中市秦巴生态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实施办法》,印发了《略阳县秦岭生态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略政办函〔2019〕46号)。

公示时间: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7日 共七天

联系电话:0916-4828331

中共略阳县委员会

略阳县人民政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