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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省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按照省秦岭办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陕秦岭委[2020]6号)以及《涉秦岭6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总台账》文件精神,按照整改一项、验收一项的要求,现将我负责整改部分县级重点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部分县级重点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开工建设。

整改目标:略阳县督促县环保局等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依法进行处理处罚,相关单位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整改措施:对未批先建建设项目依法责令停止建设,立案处罚,并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整改时限:20191231

责任单位:略阳县人民政府

整改情况: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于2019614日向涉及的陕西新兴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陕西略阳科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汉中天溶古泉饮品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下达了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并立案处罚。3家公司分别于2019819日、2019910日、20191011日取得环评批复。

综上所述,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达到销号验收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1621日至2021627。如有异议,请向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予以反映,联系电话:0916-4822321

略阳县人民政府

202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