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秦岭办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陕秦岭委[2020]6号)以及《涉秦岭6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总台账》文件精神,按照整改一项、验收一项的要求,现将我县负责整改“县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不严,行政处罚存在随意性”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县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不严,行政处罚存在随意性。
整改目标:督促县生态环境局严格环境执法,按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整改措施:1.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学习;2.加强案卷质量审查;3.积极参加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略阳县人民政府
整改情况: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积极开展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2019年共计开展12次业务理论知识集中培训,全员参与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综合考试,同时全方位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在全市竞赛比武中获得团体二等奖。
综上所述,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达到销号验收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7日。如有异议,请向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予以反映,联系电话:0916-4822321。
略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