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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省联合执法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按照省秦岭办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陕秦岭委[2020]6号)以及《涉秦岭6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总台账》文件精神,按照整改一项、验收一项的要求,现将我负责整改略阳县鸿嘉矿业有限公司三岔子电解锰原料库房原料场未硬化,未建设雨棚及四周围挡等设施”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略阳县鸿嘉矿业有限公司三岔子电解锰原料库房原料场未硬化,未建设雨棚及四周围挡等设施。

整改目标:原料场地硬化,搭建雨棚,四周修建围挡。

整改措施: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治理方案要求,按年度计划推进。

整改时限:2018620

责任单位:略阳县人民政府

整改情况:该项目处于停建期,目前对原料场进行黄土覆盖,并种植柳树500棵,播撒三叶草籽200斤,成活率良好。由于该矿山近几年未动工生产,植被恢复效果良好。

综上所述,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达到销号验收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1621日至2021627。如有异议,请向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予以反映,联系电话:0916-4822321

略阳县人民政府

202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