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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省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按照省秦岭办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陕秦岭委[2020]6号)以及《涉秦岭6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总台账》文件精神,按照整改一项、验收一项的要求,现将我负责整改陕西略阳钢铁公司连续三年因烟尘超标排放、高炉煤气外排、排污许可证过期、擅自停运炼钢二次除尘设施等环境违法问题”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陕西略阳钢铁公司连续三年因烟尘超标排放、高炉煤气外排、排污许可证过期、擅自停运炼钢二次除尘设施等环境违法问题。

整改目标:略阳县应督促陕西略阳钢铁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加快环境保护技术改造综合治理项目建设进度,加强环境综合治理。

整改措施:陕西略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加快环境保护技术改造综合治理项目建设进度,加强环境综合治理。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略阳县人民政府

整改情况:陕西略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实施了烧结烟气提标改造项目、炼铁区域烟尘治理提标改造项目、炼钢烟尘治理提标改造项目、原料厂封闭工程等技改项目。

综上所述,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达到销号验收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1621日至2021627。如有异议,请向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予以反映,联系电话:0916-4822321

略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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