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直属机构,驻略各单位:
《略阳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下达,请认真抓好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为确保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年度计划目标实现,相关部门编制了农业农村经济、工业经济、教育事业发展、环境保护、重点项目、财政收支、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等年度专项计划。各镇(街道)、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统筹经济和社会发展意识,牢固树立主要领导是本辖区本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一责任人意识,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严格按计划落实推进任务。
二、强化协调推进。各镇(街道)、部门要提早统筹谋划,均衡推进全年目标任务落实,坚持按月按季度召开推进工作会,分析研判目标推进情况,及时掌握计划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查考核。各行业部门要将各指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日常监管,每季度对各镇(街道)推进情况进行督导,确保按时限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县考核办、县政府督查室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单位进行通报。
略阳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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