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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拨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局《关于划拨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略自然资字2022〕10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接官亭镇何家岩社区国有建设用地321,划拨给接官亭镇人民政府使用同意将金家河镇金家河社区国有建设用地108,划拨给金家河镇人民政府使用由你局依法办理划拨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相关手续。

略阳县人民政府

2022年825